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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施工监理交底6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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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3-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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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资料分类: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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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施工监理交底6p
我靖江市马洲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业主方的委托,依据委托监理合同和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对该工程实施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对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投资三大目标实施控制,以及进行安全、合同管理和相关协调工作。为了更好的实现本工程的预期目标,保证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特交底如下:
一、开工前的有关工作要求:
1、本工程采用《江苏省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现场用表》(第四版)表格。申报表按下列规则进行编号:“—”号前应填写所报验数码代号,“—”号后前四位为报验的年月,后三位为相应报验次数的自然序号累计(A3.31—0810008即为二〇〇八年十月第八次××分部的工序报验单)。
2、提供施工方有关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工作联系。
3、开工前施工方必须上报的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的报审:
工程开工前7 天,施工单位应把经施工单位相关技术部门审批并盖公司技术章的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总进度计划表及相关施工专项案,提交监理公司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根据本工程特点进行编制,要求有针对性及可操作性。其它专项方案实施前报审。施工单位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并接受监理方的检查、监督。其中地基与基础、模板工程、屋面防水及其他关键和有特殊要求的部位须编制专项方案。报验表格用A3.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特别是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依据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及其他法规的要求,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土方开挖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拆除、爆破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等编制专项方案,按规定有专家审核程序的,需附专家论证意见。空白部份可填报承包单位根据工程的需要将有关的安全方面的施工方案,如施工临时用电、高空作业安全防护作业、临边洞口防护、安全围护、施工用作业平台(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施工方案亦可通过表格A3.9《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报审表》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2)承包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岗位职责分工及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及上岗资格证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技术、安全管理投入、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工程重大危险源识别、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等提交监理公司审查:报验表格用A3.2《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报审表》。项目管理人员应按投标文件中的人员上报并具体到岗,若另有原因需调整的,所调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标书中确定的人员资格,且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业主方审查批准,其中项目经理更换尚需到招标办办理相关手续。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必须在证书有效期内,并加盖公司章确认,外聘人员应有相关手续。
(3)施工测量放线报验:
工程项目的平面控制网、水准的引入,建筑物的测量定位,基础、楼层的轴线、标高、垂直度的控制测量、沉降观测等,承包单位应及时报验,未经复核不得进行
后续工序的施工。报验表格:A3.7《 施工测量报审单》
(4)、开工所需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
对开工所需的材料,应提前进场报验,并按规定取样复试。进场的施工机械合格证书(复印件)、规格、型号;测量仪器、磅称、大尺等校正情况,报验表格:A3.3《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报验表》。特别是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的报验,报验表格用A3.4《施工起重机械设备进场、使用的报验单》。该表分为两次报验,第一次报验为设备进场时报验,第二次报验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经专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并获得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备案的证明后,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验。
(5)“建材及两块”等试验见证委托单:
施工方开工前应确定试验单位,并将试验单位的营业执照、资格证书复印件报监理方审核,及时办理试验见证委托手续。
(6)分包单位资格报审:
若本工程存在拟专业分包单位,施工方应在专业分包单位进场前就分包单位的资格向监理方进行报审,经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报审表格:A3.6《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7)施工单位质保体系审验表:应提供表内所列管理制度文件,且必须严格贯彻技术交底责任制,在参与施工的不同层次的人员范围内,进行不同内容重点和技术深度的技术交底。加强施工质量检查、监督和管理,以达到提高施工质量的目的。
(8)开工报告:
开工条件具备后,施工方应及时提出开工申请,经监理方审查批准后方可正式进行施工。报审表格:A1《工程开工报审表》
二、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要求
1、关于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
对于用于本工程所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在进场后及时向监理方进行报验,经监理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对暂定价材料或饰面材料,施工方必须先报送样品(附质量证明材料、品牌、规格及价格),经监理、业主方同意并书面鉴证后方可进行采购。
(2)材料(构配件、设备)必须于进场当日如实填写“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A3.2)向监理方进行报验,附相关的质量证明材料及清单。
(3)监理方在收到“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后对其报审的质量证明材料审查通过后进行材料(构配件、设备)的现场验收。须现场抽样送检的施工方,必须在监理方的见证下进行抽样并陪同送检。擅自取样品的试验后果将不予认可。
(4)在监理书面签证该批材料(构配件、设备)准予使用的条件下,施工方可
将该批材料(构配件、设备)用于工程。对于不合格材料,必须在监理方规定的时间内清退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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