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监理组对承包商的要求
监理预审的内容要求
承包方项目经理(包括项目副经理)的资质等级,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上岗证(复印件)以及施工管理网络,特殊作业工人上岗证(复印件),特殊作业包括: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金属焊接(气焊)作业、轮机操作、测量等;
由承包商提供的、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修正过的总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注意应包含各专业安装工程及设备调试、室外工程等内容),月进度计划在每月25日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周进度计划在每周一上午前交现场监理工程师。
施工现场的总平面布置图,要详细标明水、电、路、排水、临建设施、材料堆放及机械设备等的位置。
工程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如桩,焊接材料等)的材料质保书(出厂合格证)、材料的“准用证”、规格、数量等资料,对需复试的材料要经监理工程师旁站取样、监送复试合格后,方可采用;监理对工程验收的内容和节点要求。本工程材料进场必须当日提交材料进场清单、验收记录,监理组织外观检查,外观符合要求后抽检,抽检合格后进行材料报验。
对下列技术内容和施工节点,必须在承包商专职质检员自检合格后,提前12小时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1)建筑物定位放线和轴线标高复测;
(2)按质量控制的程序进行,所有分项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必须先自检、专检合格才能报验,否则监理拒绝检查验收。施工单位质保体系的所有人员的签字报监理部备案,每次报验资料必须是质保体系人员的签字原件,如是复印件,则监理部认为施工单位没有进行自检和专检;
(3)严格执行工序交接制,各工序的产出品,先由施工单位检查合格后报监理部验收,监理部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本工程工序验收前,必须由质检员向监理提交验收申请单,监理验收意见直接写在验收申请单上,整改后签署同意意见进入下道工序,同时,将工序资料向监理报验。
(4)所有的隐蔽工程,必须经监理的检查、确认合格后才能隐蔽,否则不管质量是否合格,监理有权要求进行剥离检查;
(5)报验时间必须提前4小时通知监理,在监理下班前一小时内不接受报验资料。节假日需要监理验收的,必须提前向监理部申请,以便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值班;
监理工作程序和资料要求
监理方对工程管理和资料要求,特别强调以下几点:
监理现场用表要统一使用第 # 版《 # #省建设工程阶段监理现场用表》,项目监理组将向承包商提交一份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中A类表。
工序质量验收报审要有一定的提前量(监理现场用表示范表式中已有要求)和按规定程序进行,夜间施工需隐蔽部位的检验工作,应当在当天下午3点以前报监理方,否则待次日检验完后再行施工,工程中问题(如设计变更、索赔、质量和安全事故等)的处理解决也应遵循规定程序。
施工方还应提交的其它资料:监理指定的综合报表、月工作量报表、工料分析、付款申请表等应在每月 # #日交现场监理工程师。变更工程的索赔要附报价单和可证明的材料,如设计变更、现场的签证、技术联系单、技术核定单,且费用报审表及附件在事件发生后一周内报监理,否则按不发生费用索赔处理。另当日的打桩记录须次日上午报监理方,打桩记录须真实反映施工情况,打桩时遇到异常情况需及时通知相关各方,由监理协调相关各方处理。
经与业主代表协商决定,本工程每周召开一次工程例会,时间为每周 # 下午 # #,地点在现场会议室,参加单位有:业主、监理、承包商(必要时包括分包商),参加人员:业主代表,项目总监及驻现场监理机构全体成员,承包商项目经理(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安员、材料预算员等,会议由监理主持,会议纪要的整理、打印、会签和分发由监理人员具体负责。
监理方要求承包商项目部指定专人接受监理组的书面或口头指示、递交(接收)相关资料,各专业要指定一名技术人员接受监理工程师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