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准备阶段工作内容
参与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并监督执行。承包单位应在开工前报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经监理部审核通过后作为工程施工依据。
查验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核查开工条件。
(二)、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内容
承包单位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报监理部审批
(1)、总进度计划必须符合施工合同中规定的竣工日期;
(2)、总进度计划应附主要工程材料的进场时间安排等计划;
承包单位在每月的25日前编制下月《月进度计划》和本月《()月工、料、机动态表》及本月的施工检验批、分项、分部、施工试验完成情况;
监理部依据总进度计划和月进度计划对实际工程进度进行跟踪监督检查。
(三)、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内容
1、工程质量控制的原则
(1)、以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验收规范等为依据,督促承包单位全面实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
(2)、对工程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以质量预控为重点;
(3)、对工程项目的人、机、料、法、环等因素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特别是监督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落实到位。
(4)、承包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工程材料、施工试验制度和设备检验制度。
(5)、监理坚持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的原则。
(6)、监理坚持本工序质量不合格或未进行验收不与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原则。
2、工程质量的预控
(1)、核查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
承包单位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职责与分工情况。
项目部必须配备各级专职质量检查员,特别强调质量检查员要分专业配置。
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及专业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特别是技术负责人还要求是中级职称。
(2)、分包单位进场前必须由总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质审查表》报监理部审查。
(3)、凡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必须及时进行报验。监理部坚持未经报验检验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不准在工程上使用的监理原则。特别强调,凡用于本工程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均实行“先报验、后使用”的原则。报验包括相关合格证明、试验报告。不合格工程材料,监理部发《不合格处置记录》,由承包单位负责将不合格工程材料运出现场,并注明去向、时间、经办人。
(4)、本工程直接使用的施工机械,如振捣器、 打夯机等要有安全合格证明及技术性能检验,施工中使用的衡器、量具、计量装置等设备要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年检合格证。承包单位在主要施工设备进场并调试验收合格以后,填写《()月工、料、机动态表》报监理部。
(5)、承包单位对主要分项工程、重点部位、关键工序、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冬雨季施工、模板工程等在施工前,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部。
3、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
(1)、监理工程师采用巡检、抽检、见证、旁站、验收相结合的监理手段,对工程质量实行全面控制、监督和管理。
(2)、本工程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的验收实行“先自检、再报验、后验收”的原则。通常情况下,隐蔽工程及检验批的验收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部。
4、工程竣工验收分两步
(1)、竣工预验收: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自检合格并达到竣工验收条件时,填写《单位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表》,并附相应竣工资料报项目监理部,申请竣工预验收。监理部对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确认后,组织监理工程师和承包单位两方共同对工程检查验收。
(2)、竣工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监理单位向建设单位建议进行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各方竣工验收工作。
(四)、监理工作其它内容
1、根据合同约定对工程投资进行控制;
2、会签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文件。
3、组织对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参加质量事故的分析调查。
4、协调有关单位的争议。
5、主持监理例会,编写例会纪要。
6、按月编制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汇报本期工程情况。
(五)、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控制
1、承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监理单位根据条例的要求,对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审查。
3、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部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的,监理部有权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