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单位应熟悉有关设计文件、规范、标准,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理解设计意图及技术要求,施工单位应熟悉地上、地下及高空管线、碍物具体位置,保证施工作业过程中的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2. 施工单位应检查复核用于放样的测量基线和水准点,其基线和水准点应有保护措施,不受临时设施或施工机械的破坏。
3. 施工单位应将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等技术管理人员以及桩机操作工、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各自的岗位资格证书及上岗证复印件送交监理单位查验。
4.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经监理单位审核签字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