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共3页。
1、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的安全监理工作
(1)审核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2)基坑支护安全检查
● 保证项目
①施工方案;
②临边支护:当基坑施工深度达到2m时,对坑边作业已构成危险,按照高处和临边作业的规定,应搭设临边防护设施;基坑周边搭设的防护栏杆,从选材、搭设方式及牢固程度都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
③坑壁支护:应按基坑支设计进行施工与验收。土方开挖时,发现基坑变形超过规定的限值或涌水等现象时,应暂停土方开挖作业,迅速采取加固措施。对于采用钢筋混凝土内支撑及现浇钢筋混凝土排桩等支护体系的,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80%以上的强度方可进行开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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