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审查程序:
①施工承包单位在项目开工前约定时间内完成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审工作,或者在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约定时间内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审工作(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签)。
②施工承包单位填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及其内审表三套(规模大、群体工程、分期出图的工程,经建设单位批准,可分阶段报审)。
③总监在约定时间内组织专监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审核签认。需要施工承包单位修改时,由总监签发书面意见,退回修改后再报审。
④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结构复杂、新结构、特种结构的工程,项目监理部审查后,应报送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总监签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