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制定针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及实施计划,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的施工策划、监控、检查和验收。
2.施工前必须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与审批。专项施工方案除应包括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经审批的专项施工方案确需修改时,应按原审批程序重新审批。
3.施工前按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并有记录和签字,要使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与安全措施。
4.凡涉及防护设施验收的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应及时形成验收记录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