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控制
1、审查承建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和措施,核实质量文件。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单位工程为基础,对基础工程、隐蔽工程、分项分部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签证和施工质量的评价。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分类评定质量事故等级,审批质量事故处理措施。
2、督促检查承包人的施工管理制度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的建立、健全、与实施。
3、组织施工图会审,根据施工实际进展情况,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建议,签发补充的设计文件,技术规范等,答复工程承建单位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4、各类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资质,对特殊工种要求持证上岗。以上各类人员资质要报监理部验看原件报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施工机械、器具、仪器要求性能良好,保证正常运转,并在有效检验期内使用。
6、有分包单位时需填报《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报监理部审批,必要时进行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