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竣工结算是施工企业所承包的工程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所规定的施工内容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后,向发包单位办理工程竣工后工程价款结算的文件. 竣工结算编制的主要依据为: (1)施工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开、竣工报告书; (2) 设计施工图及竣工图; (3) 设计变更通知书; (4)现场签证记录; (5) 甲、乙方供料手续或有关规定; (6) 采用有关的工程定额、专用定额与工期相应的市场材料价格以及有关预结算文件等.

  施工单位在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经验收符合合同要求后,应根据以上原则组织专业人员编制完整的结算,并及时报送建设单位. 还要根据施工合同做好工程的索赔工作,索赔工作应是全部竣工结算的内容之一,施工单位应当重视索赔的理论和方法. 当工程施工中,出现合同内容之外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引起工程发生事故或拖延工期等,施工单位应及时收集文字依据,认真分析,提出索赔报告,追补损失. 索赔是市场经济活动中常见的社会现象,是一种以合同和法律为依据、合情合理的签证认可行为,是现代工程承包中不可避免的事情。因此,加强管理,加强合同意识,提高索赔的管理水平,对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有着重要的作用.

  工程完成后,必须对该工程的所有财产和物质进行清理,作为企业内部成本核算的依据. 对内部分包的施工结算,根据施工合同、各原始预算、设计图纸交底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施工签证、竣工图、施工中发生的其他费用,进行认真审核,并重新核定各单位工程和单位工程造价. 当与业主的竣工结算及内部分包单位的施工结算完成审查定案后,应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回工程款,加强资金管理,尽量减少企业资源和资金的占用,加快资金周转. 工程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认真总结,进行成本分析,计算节约或超支的数额并分析原因,吸取经验教训,以利于下一个工程施工造价的管理与控制.

  工程造价管理贯穿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而施工单位在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尤为重要. 因此,施工单位在注意施工合同及工程竣工结算的同时,应立足现场管理,强化过程控制,寻找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和资金的最佳结合点,规范工程签证行为,增强索赔意识,不断探索降低工程成本的途径,积累经验,提高企业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使企业获得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