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序与一般单元

各工序的检查验收和一般单元工程的验收和签证,由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

2、重要单元及分部工程验收

2.1重要单元工程(涉及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和重要工序)的检查验收签证,由监理人组织设计人、承包人、发包人、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单位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联合验收。

2.2分部工程的验收,由发包人或监理人组织参建各方参加的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项目竣工验收

3.1阶段(中间)验收阶段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验收主持单位、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必要时,应当邀请项目所在地的地方人民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参加。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

3.2单位工程验收由发包人主持并组织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进行。验收委员会(或验收领导小组)由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承包人和其他有关单位、部门的代表组成。监理人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的组织工作。

3.3合同项目工程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的验收委员会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和部门、该项目的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的代表以及有关专家组成。工程投资方代表可以参加竣工验收委员会。工程参建单位是被验收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阶段验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