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政工程中造价控制是监理单位的主要工作之一,那么怎么做到合理有效的控制造价呢?本文针对这个问题从监理方角度作了详细的分析。 
【关键词】监理工程师;控制;市政;造价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飞速增长,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力度加大,基础投资造价控制成为其中一项重要工作。而工程造价控制涉及面广、时间长、环节多,如何用利用有限的资金发挥更大的效益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以南京麒麟科技创新园钟学北路新建道路工程为例,阐述监理工程师如何合理控制造价。 

  1 详细审查并优化施工组织设计 

  1.1 施工方案的制定。施工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途径,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依据工程施工合同,结合该工程的规模、性质、复杂程度、现场条件、技术装备、人员素质等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考虑,制定分工明确、技术可靠、措施得力的施工方案,以技术优势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 

  1.2 施工顺序的安排。市政工程施工场地是同定的,往往没有前一阶段的工作,后一阶段的工作就没法进行,即使它们之间交错搭接地进行,也必须严格遵守一定的施工顺序。 

  1.3 施工工期的确定。市政工程工期一般不会太长,属于“短、平、快”,经常还要承受献礼工程、形象工程的考验,故往往忽视质量重视工期。实际上任何一建筑产品都有它一定的生产周期,合理地确定施工工期对工程造价的控制有很大的影响。市政工程也不例外。所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按合理的工时、工期进行劳动力安排,以达到控制造价的目的。 

  2 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总体控制 

  工程造价管理不仅是个工程经济问题,它还综合了技术与管理方面为一体。市政工程中监理造价控制人员除要有市政工程和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外,与技术人员相联系,审查及优化施工方案也是控制投资有效的手段之一。从若干个施工方案中选择一个技术上切实可行、施工期限能满足要求、施工质垣能够保证、施工费用较低的方案。对施工时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具体某专项的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同样有必要组织各专业造价人员对其中有关涉及工程造价方面的内容进行审查,结合现场实际,对其进行经济分析,为施工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以达到控制工程造价的目的。比如在污水施工方案审查过程中,原投标采用开挖法,承包商在上报方案时,以现场地质差但与地质报告一致、埋设深为理由报顶管法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时,认为两种方案都可以实施,承包商如采用顶管按不增加任何费用考虑,最终仍采用开挖支护法进行施工。 

  造价管理是施工阶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施工企业内部在工程合同的价格控制下依法得到合理利润而开展的管理活动,是施工管理的核心,也是监理单位的三大控制内容之一。现代施工企业区别于计划经济下的施工企业的管理主要在于“造价管理”,不能像以往的施工作业以完成任务为目标,造成成本的大量浪费,工人的施工效率低下。 

  3 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 

  通过对施工队伍的管理,是最有效、最方便地实现管理控制的方法。要达到工程造价真正意义上的动态有效控制,最有效的方法是引入施工承发包行为导向控制。我们不防效仿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各投标单位的自主报价与承诺自己的责任范围。一份好的合同可以最有效地调整、调节合同当事人及当事人之间的行为,改变市政施工中求效益、保工期、轻质量、轻管理的不良状况,使得在施工阶段的动态成本得到有效地控制。同时做到发包方降低工程成本增加合理利润,承包方减少不必要的管理、重复耗费,目标明确、认真组织、细心施工、降低工程成本、提高施工承包的利润率。要达到以上目的,涉及的方面是较多的。但就合同控制及合同的管理来说,除对合同价款与工程建安造价的认识之外,存在不足的是对工程签证及相关问题的处理比较模糊、处理茫然。最有效的方法是对施工承发包的行为进行控制,从而使工程造价的控制节点前移。施工承发包等行为的控制涉及方方面面,工程各方的责任行为原则是最重要的原则,对签证项目严格执行立项审批制度和程序要求并定期上报,比如对承包商发生的位于主线范围内的又处于非机动车道内的新增交通便道签证项目,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时,依据保证质量、降低费用为原则,利用多次重载车通行后的便道路基作为新建道路非机动车道路基,只对便道的基层和面层进行计价,核减承包商上报的便道路基部分,此项费用核减近20万元。对于合同范围内的包干部分,在审核签证立项时,严格审查,比如合同规定在施工过程中,配合上级重大检查发生的费用包干并包含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中,本项目重大检查较频繁,所以是凡其项费用在审核时一概不予立项同意。 

  4 重视现场发生的索赔工作 

  工程索赔分为费用索赔、工期索赔,其中费用索赔是重点。工期索赔只是要求业主对施工工期的合理顺延,这只能使施工单位工期得到补偿,但是,由此造成的费用损失只能通过费用索赔来实现。实际施工过程中,费用索赔主要有:

①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因甲供材料、设备、资金、技术资料等未能按期到达致使施工单位停窝工的,应向甲方进行停窝工损失补偿;

②因变更设计等原因造成建设项目变化等原因,除非合同另有规定,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应向甲方索赔;

③施工期间因施工材料、设备价格上涨,人工标准提高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工程造价提高的,应向甲方索赔等等;

④除承包方原因外所发生的现场签证而产生的索赔。市政工程因其特有的施工困难、施工环境复杂等因素,而发各式各样的现场签证,例如清运不属于施工方的建筑、生活垃圾,平整美化规划红线外的场地等。索赔的执行应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这就要求施工技术人员在发生索赔事件后,应按时做好索赔记录,整理好基础资料,并随时以书面资料向施工监理提出索赔意向。 

  5 健全工程变更管理制度 

  工程变更是对合同中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数量或质量做出的变更。工程变更一般伴有费用变化,变更的范围也是非常广泛。工程变更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主要包括:更改工程有关部位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工程质量、性质或类型的改变;为使工程竣工而必须实施的任何种类的附加工作;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顺序或时间安排。

特别注意应该对原投标书中不平衡项目的变更控制,比如在南京麒麟科技园钟学北路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发现桥头高填房路段路基处理,原采用PTC管桩,但因为本项目软土地基处理主要有深搅施工、PTC管桩两种方法,承包商在报价时深搅采用常规单价报价,PTC管桩采用远低于正常单价报价,施工过程中承包商提出种种理由,要求将管桩变更为高压旋喷桩,监理工程师在审查变更理由时,严格把关,只对其中却因高压线影响的范围无法施工PTC管桩外,同意变更,其他一概采用原设计方案进行施工,仅此1项,就控制费用增加近80万元,其外在审查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确属原设计不能保证质量、设计遗漏和错误以及与现场不符无法施工非改不可的,应按设计变更程序进行;

(2)一般情况下,即使变更要求可能在技术经济上是合理的,也应综合考虑,将变更后产生的效益与现场变更引起施工单位索赔费用加以比较,权衡轻重后再作决定;

(3) 工程变更引起的造价增减幅度是否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4) 施工中发生有材料代用应办理材料代用单,要坚决杜绝内容不明确的、没有详图或具体使用部位,而只是材料用量的变更;

(5)设计变更要尽量提前,最好在开工前就发现,为了更好地指导施工,在开工前组织图纸会审,尽量减少设计变更的发生,确需在施工中发生变更的,也要在施工前变更,减少损失,防止需拆除已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内容造成浪费,也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6)工程变更应记录详细,简要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时间、参加人员、工程部位、提出单位一一记录,

(7)严格审核新增变更项目的单价,比如原投标文件中路基部分只有6%灰土单价,无8%、12%灰土单价,监理工程师在审核时,按照类似项目可以部分套用的原则,对于8%、12%灰土只同意在原6%基础上增加2%、6%的石灰材料费用进行审核组价。 

  6 结束语 

  综上所述,监理单位在钟学北路施工过程中,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对工程费用进行了综合控制,核减率达到13%,并基本控制在原预算范围内,但仍需不断的改进提高,力争做到公平公正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