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监理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辩识与控制!

随着国家各种建筑工程法律法规及地方性规程的陆续出台,尤其是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及专家审查办法》等文件的颁发,均对施工现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作出了明确,而在已颁发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已明确了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中的安全责任,故监理单位应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认真辨识,并采取多种措施进行监控,以保证现场施工安全。
       在此,本人根据自己工作经验,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需监理人员加强监控的事项,谈一下个人观点,和各位同仁交流。

1、 工程项目开工前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及监控措施
1.1重大危险源定义
      《重大危险源辨识》(GBl8218--2000)中对重大危险源的定义为: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大于临界量的单元。
1.2工程项目开工前对重大危险源监控
       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 19--2000)的要求,监理规划应在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而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监理单位和承包单位参加。
        为此在开工前,监理单位应针对建筑工程类型、特点、规模等情况,根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地方性规程等文件,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将本工程施工各阶段、各部位所需控制的危险源和环境因素一一列出,将其中导致事故发生可能性较大、且事故发生后会造成严重后果的危险源确定为重大危险源,提出预控措施。

2、施工现场常见的重大危险源类型
2.1  高空坠落
       造成高空坠落的主要因素有:临边、洞口安全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脚手架上高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操作人员未按操作规程操作。
2.2触电
       造成触电的主要因素有:临时用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线路不符合要求;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电气设备、变配电装置等不符合要求,架空线路距建筑近防护措施不到位等。
2.3施工坍塌
       这里的施工坍塌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深基坑工程,二是脚手架和模板支撑工程。
2.3.1深基坑坍塌
       深基坑是指挖掘深度超过l_5m的沟槽和开挖深度超过5.0m的基坑以及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有影响的基坑(槽)。造成深基坑坍塌的主要因素有:边坡未放坡或放坡坡度不符合要求;超挖;在坑
边1.0m范围内堆土,或在1.0m范围外堆土,但堆土高度超过要求;雨季坑内未及时排水。
2.3.2脚手架、模板支撑坍塌
        造成脚手架、模板支撑坍塌的主要因素有:搭设、拆除未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荷载超过允许荷载。
2.4机械设备伤害
       造成机械设备伤害的主要因素有:机械设备安装、拆除时操作不符合要求;需做防护的防护措施不到位,如平刨、电锯等;工人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要求;机械设备的各种限位、保护装置不符合要求;对机械设备未做定期检查,或对已检查出存在安全隐患的机械设备未停止使用,未及时整改理。
2.5物体打击
    造成物体打击的主要因素有:进入施工现场未按要求系戴安全帽;安全帽不合格;脚手架外侧未用密目网封闭。
2.6中毒
    造成施工现场中毒的主要因素有:施工现场化学物品临时存放或使用不当;地下作业时防护、通风措施不符合要求;另外食堂卫生不符合要求也是易造成群体中毒的主要因素。
2.7火灾   
       造成施工现场火灾的主要因素有: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未按要求存放、保管、搬运、使用;在有明火作业时无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不足。
       以上七个方面是建筑工程最常见也最易发生的重大危险源,监理人员如果不对其进行识别,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控,就有可能发生重大事故。

3、施工过程中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应根据己审批的监理规划,结合施工单位申报并已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在编制监理实施细则时从“人、机、料、法、环”等角度入手,详细编制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采取最佳方式进行监控,动态分析识别存在的危险因素种类及危险程度,并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进度、实际情况不断补充、完善。同时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最大可能地降低事故发生率。
3.1  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保证体系
       在施工单位进场前,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是否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保证体系最虿健全进行检查。对无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保证体系不健全的,监理单位可不同意施工单位进场施工。监理单位还应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三类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包括电工、焊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信号工、垂直运输机操作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名册、岗位证书及其它相关证件。对无证人员,项目监理部要禁止其上岗。
       需说明的是,总承包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般在建筑工程项目招标时已进行了检查,但监理单位仍需要求总承包施工单位提供此类文件、证件以备查。
       在施工单位进场施工后,监理单位还应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是否和申报名册人员相符。
3.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申报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程序性、符合性、针对性审查。审查需专家论证的是否经专家论证,安全专项方案是否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认,不符合程序的应退回;除审查其技术性要求外,还应重点审查方案中的控制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规定,是否附安全验算结果,需经专家论证的还应附有专家查的书面报告;监理单位还应审查施工方案是否针对本工程特点编制,是否考虑了所处环境及管理模式的影响,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只有在方案符合各项要求时,监理单位才能进行签认。
3.3平时巡查、定期联检
    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除平时的巡视检查外,还应定期组织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联合检查,在联合检查时可邀请建设单位参加,以加强监管力度。在联合检查中应重点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已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对重大危险源是否在重点监管等。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应书面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严重的可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停工令,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这里需说明的是,定期联合检查的周期不宜间隔时间长,可以在每次监理例会前进行检查,并在监理例会上对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强调,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3.4  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落实情况    ,
    监理单位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教育进行检查,检查建设单位和总包单位承以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安全生产协书,施工单位是否对进场工人进行了安全教育,是否按要求进行三级教育,是否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