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根据施工承包合同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对于机械设备不到位的原因影响工程的工期、质量的,及时发出监理通知,要求承包人按合同及时进场到位,并将情况汇报业主;按施工承包合同监督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对承包人管理人员因特殊原因调换则按规定考核素质及业务能力是否胜任该项工作,并报业主。

  根据《**公路变更设计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的变更设计的审批权限,经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总监办共同现场察看,同意以后以"现场处理卡"的形式予以确认并着手实施,同时承包人按处理方案编制变更设计、绘制设计图纸,报总监办审批。由现场监理核实工程数量,专业工程师复核变更理由、工程数量、工程项目、单价是否真实合理,总监办审查后报**处审批。使变更管理办法权限明确,变更的批复均按正常程序审批。处理工程索赔3份,金额12万元。
 
  总监办根据施工设计图纸和变更设计,以分项工程为单位,建立了原设计静态和变更设计动态工程台帐,施工单位也以同一模式建立了工程台帐,由**处与施工单位、总监办共同复核,统一下发原设计工程台帐作为三方控制基础,在施工过程中,总监办每月建立计量台帐,同时总监办也要求现场监理工程师建立自己的台帐,以防止漏计和超计,保证计量标准。
 
  对每月计量的工程,由总监办组织现场中间交工验收,质量合格且资料齐全的方可计量,对资料不全、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或变更工程坚决不予计量,通过层层把关,保证计量工程数量的准确性。Ⅰ合同段累计计量26次,计量金额23013101元;Ⅱ合同段累计计量24次,计量金额422524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