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施工单位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爆破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
  4、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5、督促施工总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
  6、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7、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等。

  (二)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监督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定期组织相关单位对安全进行全面大检查,并形成书面报告;
  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班监督检查。
 
  (三)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