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驻地监理组组长是监理部派往施工标段驻地监理组的负责人。负责本合同段的监理工作,例行驻地监理办公室职责和义务,协调监理组内各驻地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工作。  

2、负责本监理组人员日常工作的组织、安排和考核,检查其工作完成情况。定期组织监理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3、全面熟悉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等合同文件及相关的政策、法规;影响因素(既有管   及时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
4、熟悉所负责标段的施工条件(地质、气候、场地等)线、建筑物,包括未探明的潜在危险源)等。督促落实相关防范措施。  
5、负责组织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并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审核、签发驻地办有关文件和指令。  
6、负责协调参建各方业主、承包人、设计单位、社会各方的关系。协调施工过程中多项工程、多工种、多个施工队伍平行、立体、交叉作业等的各种关系,实现工程建设控制目标。  
7、负责主持召开常规性工地会议,贯彻总监办的各项管理要求。  
8、主持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设计详图,对其中技术比较复杂的设计图进行初审后,上报总监办审批;  
9、审查承包(分包)商管理人员、施工计划、施工机械、施工工艺及施工方案。  
10、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下达分项工程开工令;
11、负责工序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负责工程量的现场确认工作,参加分项工程质量评定。  
12、负责组织和实施工程巡视和旁站工作,并做好监理日志及相关记录。
13、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批年、月(季度)、周进度计划;  
14 负责工程材料的现场管理工作,组织见证取样及监理平行试验的制样工作、现场试验工作。  
15、负责签发驻地办的计量支付报表、监理周报和监理月报。  
16、负责变更、索赔、延期、分包等的审核工作。  
17、在总监授权的范围内,签署或签发工作联系单及监理通知书等监理指令;  
18、签发中间交工验收证书和中间计量。  
19、负责整理本施工标段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编制并完善驻地监理资料归档。  
20、完成总监办委托的其他监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