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针对当前的监理现状,分析其原因,探讨对策。

关键词:监理;现状;对策
  一、前 言
  自从1988年以来,我国的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了许多重大的改革,一系列新的改革措施在建设项目程序中体现出来,建筑许可制度、建设监理制、工程招标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政府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制度等,已经或多或少地反映在建设程序中。其中,全面推行建设监理制,是国家实行基本建设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监理事业经过十几年的不断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地完善,监理工作逐步规范化。建设监理制对提高工程建设质量、规范建筑市场经济秩序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但是,监理作为一个新兴的行业,在短短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暴露出不少的问题,建设监理市场仍然存在许多弊端,如监理市场不规范、监理取费太低、恶意压价竞争、人才基础薄弱、人员素质低、服务质量低、资源配置不合理、社会地位低等等,而正是这些弊端的存在,严重阻碍了监理行业的正常、良性发展,监理企业正面临着更加严峻的生存考验,我们的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足够的重视,积极研究对策,采取有效措施,来改变目前监理行业乃至整个建筑市场的现状。
  二、监理现状
  2.1监理市场貌似规范实际极不规范
  当前,绝大多数的建设项目已经采用招投标方式来选择监理单位,但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占多数,通过招投标程序取得监理业务的,所占比例很低,监理市场秩序仍然比较混乱,“陪标”、暗箱操作现象时有发生,利用社会关系炒卖工程信息,从中索取中介费、信息费,或利用非法手段来承揽业务等腐败现象也不可避免地存在,少数监理企业还允许挂靠或非法转包。在进行合同谈判时,迫于建设单位的压力,在取费方面做出较大地让步(有的在投标前已经承诺),合同内容发生实质性的改变。如此种种,严重扰乱了监理市场秩序,导致监理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损坏监理行业的社会形象。
  2.2监理项目取费偏低、人员工资待遇低,严重制约监理企业的生存和健康发展
  许多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只是国家规定不能违反,委托监理单位,不是为其提供社会化、专业化、高智能的监理服务,而是让监理单位为其承担可能发生的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在监理取费标准低的前提下,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时,建设单位一味不合理地压价,或增加条条框框,致使实际监理费往往只达到取费标准的40-50%,甚至有的仅达国家标准的20—30%,与设计取费标准相比,存在很大的差距。另外,多数建设单位在合同履行中还盲目拖欠、克扣监理费,不按合同条款支付尾款。对于非监理单位原因增加的附加工作或额外工作,或是工程工期延长的,更不会给予追加费用。这样,监理企业的一点点利润被剥夺,监理费无法得到保障,这势必影响监理企业对现场项目监理机构的投入(包括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影响到监理的工作质量和深度,同时影响到监理企业自身的积累和发展,乃至影响到整个监理行业的总体水平和健康发展。
  监理取费标准过低、利润微薄,这决定了监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一般的监理人员,一年的总收入在二、三万元左右,一般的总监理工程师的年收入也只有七、八万多不超过十万元,与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管理人员相比,差距较大,更无法与开发公司或其他搞研发的单位相比,这是监理人员频繁跳槽的先决条件。
  2.3监理的社会地位低下
  多数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的理解和认识仍然很片面,委托监理就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实施中,监理人员必须是百依百顺,否则即遭更换,把监理人员当作施工单位质检员的建设单位同样存在,更不能区分监理工程师与建设单位现场代表的职责,随意剥夺监理工程师应有的职权,监理工作处处受到控制,稍有疏忽,则被严厉指责;决大多数的建设单位则歪曲了对旁站监理的理解,认为监理应该24小时在现场实行旁站,而对施工单位的质检人员不做要求,监理部比项目部的技术管理人员还多。监理单位为了名誉和生存,一部分监理工程师就沦落成为施工单位的质检员。
  施工单位对监理按规范要求进行的常规检查、验收工作,说成是无理取闹,故意找茬,“挑毛病”,对监理的监督管理不服从、不配合,甚至私下向建设单位打小报告,有的施工人员还敢明目张胆地威胁、恐吓监理人员,甚至动手打监理人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工程进度上不去,说是监理有意阻挠,影响正常施工,而注重进度的建设单位往往偏信施工单位。
  工程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事故,不论是谁的责任,建设单位首先要找的是监理的责任,而不是施工单位,有的政府质量监督人员也认为出了质量问题都是监理的责任,是监理监督不力,甚至在现场当着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面,劈头盖脸的对监理教训一顿,这方面的现象,建设单位的行为更为普遍。
  在建筑市场的三大主体中,监理的地位是最低,造成监理行业近乎畸形发展。
  2.4人才基础薄弱
  作为一种新兴的行业,监理人才的基础很薄弱,目前,监理人员的主要来源有一下几种:
  (1)施工企业、设计单位、高等院校等单位的退休人员,年龄超过55岁、甚至60岁以上;
  (2)经济效益差的施工或设计单位跳槽的专业技术人员;
  (3)施工企业、设计院、高等院校以及相关专业的企事业单位等在职人员的兼职;
  (4)高校毕业生,年龄都在21-24岁左右;
  (5)其他曾经从事过工程相关业务部门的专业人员。
  从人才的来源看,目前占监理企业人数60%甚至70%以上是退休的或刚从学校毕业的人员,院校毕业生中年龄又偏小,缺乏设计、施工和工程管理经验,更不可能取得上岗资格;而早些年就跳槽,从事施工监理的人员毕竟在少数。因此,监理企业人才存在“断层”现象,年富力强的监理人才实在是少之又少。
  2.5人员状况不稳定,监理服务质量低下
  受人才来源、监理取费低、监理人员工资、劳保、福利待遇低等种种条件的限制,再之,监理工作环境(包括社会环境)差,项目监理部人员少,劳动强度又高,决大多数监理企业的职工无节假日,工作时间偏长,一个星期也只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没有加班工资,监理人员人心不稳,情绪波动太大,监理单位的凝聚力和吸引力没有了,导致监理人员流动性大。年轻的高校毕业生,一般在监理岗位上工作的时间也只有2到3年,有一定社会关系、能力强的人员,则跳槽到如设计院、开发公司等待遇高、工作环境好的单位,真正打算长期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寥寥无几。因此,监理企业的人员状况极其不稳定,等到监理业务获取后,就急忙地进行人员招聘,但招聘来的也只是一些临时的、多数没有上岗资格的人员,有的人员则提供假学历、假职称等,工作能力极为低下,不能成为公司骨干。有的企业在有监理项目时多聘请些监理人员,没有项目时即将部分人员解聘,这样就难于形成一支人员结构相对稳定的监理队伍。而组成项目监理部的人员,也多是七拼八凑,人员之间没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相互了解,这种状况的项目监理部,难于为业主提供高智能的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