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本文从工程监理制产生的背景入手,深入细致的分析了当前工程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然后从加快监理单位本身人才培养、制度改进、提高竞争力等方面提出了应对问题的措施。
【关键词】工程监理;现状;应对;措施
1 建设工程监理制的产生背景及发挥的作用
80年代我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国务院决定在基本建设和建筑业领域采取一些重大的改革措施,投资主体多元化、工程招标投标等制度开始试行。改革传统的建设工程管理形式的改变势在必行。
我国几十年建设工程管理实践的反思和总结,告诉我们:建设单位的工程项目管理是一项专门的学问,项目管理应当走专业化的道路。建设部1988年发布了“关于开展建设监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健立健全监理制度。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的形式作出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在全国范围内进入全面推行阶段。
项目监理制度的推行促进了建设项目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和项目管理水平的提高,对于工程质量、投资和工期控制起到了重要作用,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腐败行为,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一定贡献。但随着监理工作机制的不断健全,监理队伍不断壮大,监理市场的竞争愈来愈激烈,工程监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2 工程监理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2.1 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参次不齐,老龄化趋势明显
目前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多是以前搞工程设计、施工管理及施工的技术人员,经过监理公司短期培训就上岗,或者干脆是未经过培训就上岗的离、退休人员。大部分无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且年龄偏大,对监理业务不熟悉,仅凭自身的工作经验或对监理工作的片面认识开展工作,使得监理职权得不到充分的发挥,“三控制、一协调、一管理”无从谈起。也是基于这种现状,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管理中,容易出现相关技术、质量标准执行不严格,职权不明,现场管理过分依赖施工单位等现象。
另外,为数不少的人员缺乏经济、管理、法律等方面的知识,已不适应当前新形势下监理工作的需要。
2.2 建设单位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生活、办公条件不到位
部分建设单位不能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条款,提供现场监理人员工作开展所需的基本生活、办公条件及设施。施工单位在进行临设搭建的时候一并解决了现场监理的生活、办公等问题,同吃共住方便了监理方和施工单位的工作配合,但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受到了较大的干扰,更有甚者出现监理、施工单位联合套取工程资金的事件,监理工作的公平、公正性失衡。
2.3 监理市场不规范
区域性保护限制了发展空间。当前监理市场的开放受到了制约,主要体现在区域性保护上,垄断经营、封锁市场、抵制外来企业进入,蓄意保护当地或自己下属监理企业等。
2.4 监理工作不到位
2.4.1 监理权力不到位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内容是:三控、两管、一协调,监理机构在实际行使权力前往往事先征得建设单位的同意,如果没有其他的权利作保障(特别是计量支付权、设计变更审查权),承包人很难接受监理工作指令,工作职权未能充分发挥,工作积极性受措。
2.4.2 监理内容不到位
对施工单位的开工准备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施工单位约定到场的管理机构、技术力量、机械设备不能保证,对原材料进场把关不严,质量标准与相关技术要求执行不严格,均为后期工程的施工质量控制留下了较大的隐患,也成为工期托延的主要原因。
3 解决问题的对策
虽然工程监理目前存在许多问题,但应该意识到建设监理的发展前景还是宽阔的。下面从监理机构人才培养、政策法规、监理机构自身建设三个方面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措施。
3.1 道德素质和技术素质的培养
无证上岗、业务不熟悉、年龄偏大等情况,已严重制约了监理工作的开展,对于监理事业的发展极为不利。此种情况下,对从业人员的培养尤为重要,包括道德素质和技术素质。从提高道德素质方面来说,要提高监理人员道德素质,做到既要充分发挥职权,也要防止监理人员和承包商一起造假,共同欺骗业主的行为发生。
从提高技术素质方面来说,一是加强工作经验的积累,注意对建设过程中易出现的通病的总结、汇总。加强引导,事先告知施工管理方并要求提出相应的保证措施,督促落实。二是在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新成立监理机构资质的严格审查,包括审查监理单位中人员素质、知识结构和专业配套能力、监理技术装备、管理水平。三是监理执业资格培训和考核要严格管理。在对监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的同时,注重经济、管理及法律知识的培训,使其能够真正担负起监理的重任。
3.2 法规制度的完善
要解决当前监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要完善相关法规制度,使得监理行业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各监理协会、监理企业应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思考,唤起立法机构对监理行业目前存在的影响企业发展的问题的重视。如《监理工程师考试和资格管理办法》,应放宽考试资格要求,加强后续教育,让更多的年青力量加入其中。加强对现场监理工作的考核的力度与深度,建立建设单位、监理机构的随机联合检查制度,采用不打招呼的方式突击检查现场监理人员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错,情况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促进监理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3.3 监理企业应抓好队伍建设、抓好制度建设、抓好企业改制,提高企业竞争力
从法规制度上完善后,就应该从企业自身找原因,坚持完善自身的队伍建设,从而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对从事监理和项目管理人员的要求应具有技术、经济、法规和管理的综合知识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监理企业应具备两类工程咨询人员:一类是技术型咨询人员;另一类型是管理型咨询人员,他们对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以确保工程项目投资、质量、进度目标的实现。同时监理企业要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加强风险管理,实行监理责任保险制度,适当转移责任风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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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贺明尧,陈建民.建设工程监理工程师存在的问题分析[J].黑龙江水利科技,200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