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国家有关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阐述了做好安全监理工作需具备的条件,讨论了施工准备阶段及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具体内容,介绍了施工暂停令的使用及出现安全事故时监理应做的工作。

关键词:项目监理;安全监理;法律法规

根据《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 号的要求,安全监理已成为项目监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部分。尽管在该文件颁布之前,很多监理企业都想以种种理由推脱掉安全监理的责任,但通过这一文件的出台,使安全监理和项目其他监理工作真正绑在了一起。那么,作为监理企业如何才能做好项目监理工作中的安全监理呢?监理机构是监理企业完成项目监理工作的派出机构,只有现场监理机构的安全监理工作做好了,监理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才能做好。作为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首先要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认真研究,积极应对,才能将安全监理工作做好。

1 国家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1)项目监理机构必须对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对施工单位未按照监理机构审查或审查未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2)监理机构在项目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根据情况的严重程度,应及时下达监理通知或工程暂停令。

(3) 施工单位未能按照监理机构下达的指令及时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做好相应的记录。

(4)监理机构和监理工程师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进行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5)监理机构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按监理指令进行整改和停止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施工单位及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2 做好安全监理工作需具备的条件

(1)健全项目监理机构安全监理责任制。监理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企业所监理工项目的安全监理负全面责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所监理项目的安全监理负责。项目总监应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在项目监理机构设立专职或兼职的安全监理人员,

明确安全监理责任。

(2)完善项目监理工作的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在健全审查核验制度、检查验收制度和督促整改制度基础上,在工地例会制度及资料归档制度中,加强安全监理的相关内容。在每周召开的工地例会上,针对安全监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要求,一并记入会议纪要,作为检查落实施工单位整改情况的依据。

(3)建立监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监理机构的每一位监理人员都必须具有安全意识,上岗前不仅要进行职业道德培训与专业理论知识培训,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安全监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安全监理人员需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

(4)从事建筑安全监理工作的人员,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严格按照国家、地方安全监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及委托监理合同进行监理。发现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令或工程暂停令;情况严重时,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还要做好相关记录。

(5)项目监理机构要配备齐全的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资料,以方便监理人员在进行安全监理工作时查阅使用。

3 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1)根据所监理工程项目特点,施工单位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配备齐全的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编制好包含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中型以上项目还要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作为安全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安全监理的工作依据,人员的设置和职责,安全监理的范围和内容,安全监理的程序、方法或措施等。

(2)认真审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相关证件及各项管理制度。首先,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合法有效,企业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如机械工、电焊工、架子工、模板工、起重工、信号工、电工等)操作资格证书必须合法有效,以上证件全部审查原件留复印件。其次,对施工单位报送的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建立及人员配备情况要进行审核。必须做到体系明确,责任到人,制度健全、可行。对有分包施工的项目还得审查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不符合国家相关性规定。第三,对施工单位报送的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进行审核,应科学合理。

(3)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要进行审查。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冬、雨季施工方案中有关安全的内容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是否具有针对性,可行合理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必须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及场地的硬化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

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审查意见要签署在施工单位的相关报审表上,根据审查意

见施工单位应积极进行修改完善,之后再报监理机构审批。未经监理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

4 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1)监督施工单位按照监理机构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对违反规定施工作业者要及时予以制止。

(2) 安全监理人员要根据工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现场。发现各类安全事故隐患,监理机构应下达书面通知给施工单位,并督促其整改;情况严重的,还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机构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不停工也不整改的,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工程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相应记录。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

情况应记载在当日的监理日志中。

(3)对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起重机械、施工电梯、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自升式架设设施的安全验收手续进行审查,其性能和期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安装、拆卸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安装完毕自检合格后,应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交底,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4) 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5)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对达到报废期限的机械设备、防护用具要及时报废。

(6)对新上岗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接受1~2 天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已上岗作业人员每天需接收最少15 min~20 min 的班前安全教育,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考核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工程项目,应当在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7)对施工单位使用于工程上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报监理机构进行查验。

(8)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定期的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9) 根据不同施工阶段的气候、季节和周围环境的变化情况,督促施工单位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

5 施工暂停令的使用如遇到下列情况,监理机构要立即下达暂停施工令,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或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

(3)安全措施未经审批而擅自使用的;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且产生安全隐患的;

(5)使用没有合格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

(6)未经安全培训人员进入关键岗位作业者,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者;

(7)出现安全事故时。

6 出现安全事故时监理应做的工作

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积极配合做好标记和相应的影像、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

时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督促施工单位应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此外,监理机构要做好事故情况的相关记录,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为调查组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资料,为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效率创造条件。事故处理完后,监理机构要从监理工作的角度,就事故的发生、发展、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写出一份完整的事故情况报告,报公司总监办,同时项目部也要留存一份,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防止类似安全事故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