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临设监理措施
临设监理的工作内容:
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宿舍的管理制度”“卫生制度”。
2、检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对不合格的点、面要示其严格整改。
3、督促施工单位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如发现宿舍有脏、乱、差现象,责令整改。
4、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临设的防火工作,如人员不在时,切断电源,锁上门锁。
5、冬季宿舍内要防止火灾和煤气中毒。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用100W以上灯泡,或小太阳烘衣物,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内应保持干净、整齐、 。
7、床铺下不得有杂物,桌椅表面无灰尘,窗户明亮。
8、督促施工单位在宿舍内安排值日表,使职工自觉打扫卫生。
9、宿舍内严禁男女混住,实行单人单铺。
二、施工安全管理监理措施
(一)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协助业主及时办理工程项目安全监督手续,协助业主拟定安全生产协议书。
(2) 审查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考核合格,是否按照规定配备。
(3) 审查施工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资质。
(4) 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项目危险源控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
(5) 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
(6)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高危作业安全施工措施及工程项目应急救援预案。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1)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规作业。
(2)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标准及规范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序各部位的安全保护措施。
(3)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检查现场文明施工,消防安全等工作,参加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检查。
(4) 复核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的不得投入使用。
(5) 安全监理人员应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旁站监督检查。
(6) 及时准确的收集安全监理资料,整改安全监理文件,建立安全监理档案。
(二)“三宝、四口”监理措施
安全防护
1、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使用“三宝”;对“四口”安全防护要严格执行。
(1) 平面预留洞口不小于25㎝×25㎝的木板固定牢靠;25㎝×25㎝--1.5×1.5㎝以上,四周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洞口张设平网。
(2) 结构临边口设上下二道扶栏,用条网围档,并用红白双色油漆做醒目标识,在建筑物的几个出入通道口和井架旁搭设双层隔离防护棚。
2、对安全网的搭设进行检查
二层以上拆模时,在建筑物四周用密目安全网封闭,张设牢固方可拆模。
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标志,警示布置是否符合规范规定。
机械设备
塔机须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有专职司机操作,严格遵守“十不吊”规定,夜间施工应有充足的照明,工作休息下班时不准将重物悬挂在空中,遇有强风须采取有关安全措施。
三、基坑支护工程安全监理措施
土方开挖时要根据工程地质和土坡高度,结合当地同类土质的 坡度确定,土方开挖应从上到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并随时做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泄水,且不应在影响边坡稳定的范围内积水,挖土时要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异情况,如发现有裂纹式部分塌落现象,要及时进行支撑或改放坡,并注意支撑的稳固和边坡的变化,挖土机挖土应在基底至少保留2.3米厚不挖,最后由人工修挖至设计标高,在坑边堆放弃土,材料和施工机械应与坑边保持一定距离,当土质良好时,需距坑边1米以外,堆放高度不能超过1.5米。
四、塔吊安装安全技术监理措施
1、塔吊的安装拆除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安装前准备工作
拆装作业前,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以防止任何隐患存在,确保安全作业。
(1)检查砼固定基础是否符合技术要求,砼强度应不低于C35基础表面平整度偏差小于1/1000。
(2)对所拆装塔式起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结构焊缝,重要部位螺栓销轴,卷扬机构和钢丝绳、吊钩、吊具以及电气设备、线路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拆装人员所使用的工具、安全带、安全帽进行全面检查,不合格立即更换。
(4)检查电源、闸箱及供电线路,保证电力正常运行。
(5)检查作业现场有关情况,如作业场地,运输道路等是否已具备拆装作业条件。
(6)技术人员和作业人员符合规范要求。
(7)安全措施已符合要求。
3、拆装作业中的安全技术
(1)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宜在白天进行,不得在大风,浓雾和雨雪天进行。
(2)在拆装作业全过程,必须保持现场的整洁和秩序。对放置起重机属结构下面,必须垫放楞子,防止损坏或变形。
(3)安装架设用的钢丝绳及其连接和固定,必须符合标准和满足安装上的要求。
(4)在进行逐件组装或部件安装之前,必须对部件各部分的完好情况,连接情况和钢丝绳穿绕情况,电气线路等进行全面检查。
(5)在拆装作业过程中,如突然发生停电,机械故障,天气聚变等情况,不能继续作业,必须使起重机已安装,拆卸的部位达到稳定状态并已锁固牢靠,所有结构件已连接牢固,塔顶的重心线处于塔底支承回边中心处,再经过检查确认妥善后,方可停止作业。
(6)安装时应按安全要求使用规定的螺栓、销、轴等连接件,螺栓紧固时应符合规定的顶紧力,螺栓、锁、轴都要有可靠的防松或保护装置。
(7)安装作业的程序,辅助设备、索具、工具以及地锚构筋等均应遵照该机使用说明书中的规定或参照标准安装工艺执行。
3、塔式起重机验收
塔式起重机在安装完毕后,塔机的使用单位应当组织验收,参加验收单位包括塔机的使用单位的安装单位。
4、塔式起重机的安全使用
(1)塔机司机应具备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并年满18周岁。
(2)不得患有色盲,听觉障碍,矫正视力不得低于5.0。
(3)不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贫血、癫痫、眩晕、断脂等疾病及妨碍起重作业的生理缺陷。
(4)经有关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塔式起重机的使用应遵照国家和主管部门须发的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同时也要遵守使用说明书中的有关规定。
(1)日常检查和使用前检查。
(2)对其基础应检查其砼基础是否有不均匀沉降。
(3)起重机的任何部位与输电线路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
(4)检查塔机金属结构和外观结构是否正常。
(5)各安全装置和指示仪表是否齐全有效。
(6)主要部位的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7)钢丝绳磨损情况及滑轮穿绕是否符合规定。
(8)塔机的接地,电气设备外壳均应与机体的连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9)配电箱和电源开关设置应符合要求。
6、使用过程中注意事项
(1)作业前应进行空运转,检查各工作机构、制动器、安全装置是否正常。
(2)塔机司机要与现场指挥人员配合好。
(3)不得使用限位作为停止运行开关,提升重物,不得自由下落。
(4)严禁拔桩、斜拉、斜吊和超负荷运转,严禁用塔机运送人员,用吊钩直接挂吊物。
(5)风力超过六级时停止使用。
(6)作业中任何安全装置报警都应查明原因,不得随意拆除安全装置。
(7)作业完毕将所有工作机构开关转向零位,切断总电源。
(8)在进行保养和检修时,应切断塔式起重机的电源,并在开关箱上挂警示标志。
五、模板工程安全技术措施
(一)模板安装的规定
1、安装前要审查设计专项方案,审核模板结构设计与施工说明中的荷载、计算方法、节点构造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是否有安装拆除方案。
2、施工单位对模板施工队伍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使用合格的模板和配件。
4、竖向模板支承部分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
5、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采取有效的防倾覆临时固定设施。
6、现浇多层或高层房屋,构筑物,安装上层模板及其支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层楼应具有承受上层荷载的承载能力或加设支架支撑。
(2)上层支架立柱应对准下层支架立柱,并于立柱底辅设垫板。
(3)当采用悬壁吊模板、桁架支模方法时,其支撑结构的承载能力和刚度必须符合要求。
7、模板安装作业高度超过2.0米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平台。
8、模板安装时,上下应有人接应,严禁抛掷。且不得将模板支搭在门窗框上,也不得将脚手板支搭在模板上,更不能将模板与井字架、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连成一体。
9、垂直吊运模板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升、降过程中应设专人指挥,统一信号,密切配合。
(2)吊运大块或整体模板时,竖向吊运应不少于两个吊点,水平吊运应不少于四个吊点,必须使用卡环连接。
(3)吊运散装模板时,必须码放整齐,待捆绑牢固后方可起吊。
10、五级风以上应停止一切吊运作业。
11、拼装高度为2米以上的竖向模板,不得站在下层模板上拼装上层模板。
12、当支撑呈一定角度倾斜或其支撑的表面倾斜时应采取可靠措施确保支点稳定,支撑底脚必须有可靠的防滑措施。
13、除设计图另有规定外,所有垂直支架柱保证其垂直。其垂直允许偏差,当层高大于5米时为6㎜,当层高大于5米时为8㎜。
14、对梁和板安装二次支撑时,在梁、板上不得有施工荷载,支撑的位置必须准确。
15、支架柱或桁架必须有保持稳定的可靠措施。
(二)模板拆除规定
1、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模板无设计规定时,可按先支的后拆,后支的先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及支架的顺序进行拆除。
2、拆除的模板必须随拆随清理,以免钉子扎脚,阻碍通行发生事故。
3、拆模时下方不能有人,以防有人误入被砸伤。
4、拆除的模板向下运送传递,要上下呼应,不能采取猛撬,以致大片塌落的方法拆除。
5、拆除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宜采用分段整体拆除。拆除的部件及操作平台的一切物品,均不得从高空抛下。
6、当遇到雷雨、雾、雪或风力达到五级以上的天气时,不得进行滑模拆除作业。
六、脚手架安全技术监理措施
扣件式脚手架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必须设置纵横水平杆和立杆,三杆交汇处用直角扣件相互连接,并且尽量紧靠,此三杆紧靠的扣接点称为扣件式脚手架主节点。
2、扣件螺栓拧紧,扭力矩应在40-65N?M之间,以保证脚手架的节点具有必要的刚性和承受荷载的能力。
3、在脚手架和建筑物之间,必须按设计计算要求设置足够数量、分布均匀的连墙件,此连墙件应能起到约束脚手架在横向(垂直于建筑物墙面方向)产生变形的支承点,以防止脚手架横向失稳或倾覆,并可靠地传递风荷载。
4、脚手架立杆基础必须坚实,并具有足够承载能力,以防止不均匀或过大的沉降。
5、应设置纵向剪力撑和横向斜撑,以使脚手架具有足够的纵向,横向整体刚度。
6、扣件应有出厂合格证,发现有脆裂、变形滑丝,禁止使用。
7、木脚手板应用厚度不小于5㎝的杉木或松木板,宽度以20-30㎝为宜,凡是腐朽、扭曲、斜纹、破裂和透节的不得使用。
8、外脚手架钢管立杆应垂直放在垫木上,立杆间距不得大于2米,大横杆间距大得大于1.2米,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1.5米,钢管立杆,大横杆接头应错开,要用扣件连接拧紧螺栓,不准用铁丝绑扎。
9、脚手架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7根立杆应设剪刀撑和立杆。剪刀撑和支杆与地面的角度应不大于60度,支杆底部要埋入地下不小于30㎝,架子高度每高4米,水平每隔7米,脚手架必须同建筑物连接牢固。
10、辅设架板不得有空隙和探头板,脚手板搭接时不得小于20㎝,对接头时应架设双排小横杆,间距不得小于2㎝。在架子拐弯处,脚手架应交叉搭接,垫平脚手板应用木块,并且要钉牢,不得用砖垫。
11、翻脚手板应两人由里往外按顺序进行,在辅第一块或翻到最后一块脚手板时,必须挂紧安全带。
七、高空作业安全技术监理措施
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他不适应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铁易滑的鞋。
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要随手放入工具袋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4、遇有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吊作用。
5、现场四周孔洞和危险区域,应安装安全网或栏杆,防止坠落。
八、现场施工用电安全监理方案
随着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现场施工用电的安全尤显重要,为了确保施工的全过程不发生触电事故,消除隐患,提高施工用电的安全素质,使安全用电达到规范、标准、安全的目的。依据现场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JGJ46-88)的要求,以及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方案。
(一)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现场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二)根据现场绘制施工用电总平面图。
(三)施工按平面图布置。线路为三相五线制,即TN-S系统。架空线不低于5米,杆距25米-40米,导线距建筑物3米。电缆敷设必须穿钢管埋地,地下严禁接头。
(四)施工用电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箱采用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五)配电箱采用铁制标准化配电箱,箱内布线正规,门上加锁,回路标示清晰。
(六)配电室或变压器要有围护。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内置二氧化碳灭火器或四氯化碳灭火器。
(七)二级配电箱设置要近距用电设备集中的地方,三级配电箱距设备小于3米。
(八)塔吊电源必须配置独立回路控制。
(九)现场接地干线及分支线由接地网引入,用40×4镀锌扁钢,而且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十)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要有明显的接地点,手堤式电动工具外壳要可靠接地。
(十一)移动式配电箱要有支架安装固定牢固可靠,配线用5芯橡皮软电缆。
(十二)准确计算施工用电的负荷量,根据最大电流量及压降系数,选择开关设备及线径大小。
(十三)用电设备要有试验、检查、验收记录。定期检查要有文字记录。
(十四)照明要单独敷设,穿PVC管暗敷,不能乱拉乱接。
(十五)移动式照明要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小于36V或24V。
(十六)电工持证上岗,电工作业二人,有监护。在配电室工作要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十七)非电工人员不得私接、更换用电设施。
(十八)监理要严格执法,检查巡视,发现不合理的地方立即要求施工方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九、消防安全监理措施
1、成立消防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带头,抓消防措施的落实。
2、工程消防设施,要求每二层设一临时消防栓,每消防栓旁设一封闭手动开关,在火警时能启动临时消防水泵。
3、执行三级防火审批制度,严格防火管理,加强防火监护人责任制。
4、施工外脚手架每隔30米设置2台灭火机,每隔一层进行设置,并在机械设备操作棚内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5、灭火器材必须定人检查更换,保证使用的有效性,对工程消防设施,安全专人负责日常监理和维修工作,确保此重要救险系统不被滥用及24小时操作能正常。
6、消防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学习和培训,并针对正确使用消防器具方面,组织广大施工人员进行现场操作示范,提高大家的防火意识,规范工地的消防管理。
7、易燃物品专门设立库房,不允许储藏在工程之内。并采取隔离措施,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合堆放。
8、氧气瓶、乙炔瓶分别放置在专门的库房内。
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
1、防火制度的建立
(1)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
(2)建立义务消防队,人数不少于施工总人员的1%。
(3)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按规定划分级别,审批手续完善,并有监护措施。
2、消防器材的配备
(1)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灭火器。
(2)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积水桶(池),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器,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足够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24米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3、施工现场的防火要求
(1)各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但不是在高压架空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或堆放可燃物品。
(5)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6)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泵和消防栓。
(7)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米,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在之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时二者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
(9)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得使用。
(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11)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采用电热器加温,应设电压调整器控制电压,导线应绝缘良好,连接牢固,并在现场设置多处测量点。
采用锯末生石灰蓄热,应选择安全配方比,并经工程技术人员同意方可使用。
采用保温或加热措施前,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12)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一级动火作业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公司保卫部门及消防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工地、车间的负责人填写动火申请表,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到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主可动火。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动火申请表,经工地、车间负责人及主管人员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
古建筑和重要单位等场场所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手续上报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