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部分监理单位现场监理机构人员情况是:东西南北老中青,想法做法各不同;临时搭伴两春冬,刚刚磨合又西东。技术阶层难沟通,凝聚力差老毛病;小利小节看太重,争吵斗气伤感情。行业旧习本难除,短期行为又加重;常遇问题都纠结,不当做法需修正。 下面,我们就现场监理人员经常遇到的29个比较纠结的具体问题及如何妥善解决的方法进行简析。抛砖引玉,供探讨参考。 在各种监理规范教科书中,写了很多怎样监控好现场的要求。但根据现场实践体会,从其本质原因到最后结果的过程应该是: 我们一旦有了这“四怕”,就会尽力克服“短期化行为”,收敛私心(私心人人有,但就怕膨胀到放肆的程度),抵制诱惑,自觉与施工方保持适当距离,持恒坚守底线。 只要有了责任心,我们就会认真看图纸,认真学习专业知识;人就会勤快,内业资料也会认真去做;就会自己想出各种方法和手段使现场违规减少,安质可控。 这“本质原因到最后结果的过程”是我们现场监理在基层第一线的实践所反复证明了的。 首先,摆正位置。目前,业主和监理的关系其实质就是老板和打工者的关系。摆不正位置,身段放不下来,监理工作就开展不下去。 其三,主动作为,及时沟通。主动作为,多提好建议,业主就会高看你。比如,到业主领导那里,经常汇报工作;监理例会的发言,提几条下一步工作重点;给业主发个函,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跟业主领导发个短信,及时汇报近期工作,并提一点建议。 要精心准备每一次会议发言。遇到问题时,要勇于担当,主动承担监理责任。 检查总会查到问题。查到了,就承认,承诺整改。在当场,不要辩解、狡辩,不要硬碰硬。 监理人员都是知识分子,应讲究安排工作的方式。直接发号施令不妥,应多沟通和勤商讨。先提出问题,让大家充分说话。对不同的意见,不要急着评论。人们常常对自己的想法和决定,会全力以赴去完成。作为上级还应保持紧急时发号施令的权利。 首先,监理站或监理组负责人必须根据这几个监理人员的具体情况,把他们的工作进行认真详细的分工。若其上级没有来分工,他们自己也必须耐心地坐下来认真商量,进行分工,最好书面记录签认。做到:分工明确,各负其责,未尽事项,商讨解决。但应明确,分工不分家,合作不拆台,互相促进。 同时,应开诚布公地谈出各自今后的想法和做法,交流经验,求同存异。在此基础上,有如下四点也必须达成共识,并互相遵守。 (1)任何情况下,不可在施工方人员的面前贬低和丑化对方。 (2)在现场,就某一个问题存在分歧时,不可当着施工方人员的面争执,禁止争吵! (3)若是大是大非问题达不成共识,双方都有责任及时上报组长、副总监或总监。最好两人当面同时向上汇报。无论谁向上汇报都要实事求是。 (4)每个星期至少应该坐下来认真沟通一次,就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其它生活上的“小过节”,也要心平气和地说出。 一起查验前,除了看明白相关的图纸、规范、《验标》和施工方案外,甲监理乙监理要先沟通一下,确定一下这次查验的重点、难点和注意事项等。 实践证明,对待质量和安全问题不存在“抓大放小”,不存在“唱黑脸演白脸”。在检查时,每个监理不可以态度暧昧,不可有讨好施工方之言行。 甲监理查验走后,乙监理复查或巡查时又发现质量安全问题怎么办?乙监理应该及时纠正,并迅速电告甲监理情况。 复查或多道检查就可以避免遗漏问题。这是符合质量和安全控制程序要求的。 注意,现场施工人员的如下应答不能成为乙监理不尽责、“不作为”的理由。 “甲监理查验过了,没说什么”,或“甲监理让这样干的!” 施工人员的话不可全信,他们或有“断句取义”或有挑拨离间或有蒙混过关之动机和意图。所以,乙监理在处理此问题的事中或事后,应及时地把当时情况和处理结果告诉甲监理。这很有必要。 首先,相互介绍情况,熟悉现场,沟通思想,交流监控方法。同时,相互了解彼此的性格和脾气。最重要的是:尽快商讨,进行认真详细分工,并书面写出。 若甲监理不及时纠正所发现的问题就是失职,同时也让施工方误以为我们监理团队不是一个整体。如果发现的是比较严重的问题,甲监理没有立即纠正,就是严重失职。但乙监理对甲监理纠正此问题后的想法和态度要端正。 如果甲监理看到乙监理管段存在严重的质量和安全问题,而乙监理却并不认为严重,且态度不端正,则可推断该管段质量和安全很可能已经处于失控状态,不久可能出现大的质量和安全事故。则,甲监理应当而且必须如实向总监甚至监理公司负责人“越级”汇报,哪怕由此而“得罪”乙监理,也是应当而且值得的。这就叫“大事讲原则”。 首先,尊重上级,礼让三分。简明扼要,实事求是,既不夸大也不说小。上级想听再继续说,他不想听要想办法转换一下汇报方式;我们应只说过程及方法,不代替做决定;不能从头说起,要说重点;说到差不多就好,上级想问才接着说;无论上级怎么反应,不要否定上级,都先说“是”,再自己回去适时调整。 如上述所遇到的比较严重的问题,变成了“大是大非”,其直接上级(组长、总监代表/副总监、总监、分公司/部门领导等)解决不了,就不得不越级汇报。 自己不可以向上级抗议,因为上级可能不接纳,下属单位和部门不是“独立王国”。也不可以询问下属,因他可能不愿意说。自己最好宣示由下属自行决定要不要给自己汇报。自动给自己报告的,要尽心辅助,力求办好。下属不报告的,其自行负责。应让上级和下属拥有某种关系。 针对各负其责、各管一段的弊端,监理站应当提倡相邻管段和相近专业的监理人员互相进行“交叉查验”或“交叉复查”。即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安排就近或相关的监理人员相互交叉检查、复查。如果该项目复查后,还出现问题,应对复查者连带问责。有实证,这种“交叉查验复查制度”,对监理人员相互督促及规范现场施工很有效。 显然,“交叉检查”有如下好处: (1)对重要工序、关键部位或隐检工程,换人交叉检查,可以相互复核,并有效地避免差错和遗漏。也可以相互学习监控经验。 (2)该管段专监和交叉检查者互相督促又相互“给力”,可以有效地防止现场违规施工队的“偷工减料”现象,并有力地制止其它违规行为。进而,可靠地规避了该管段现场监理的风险。 (3)交叉检查者比自己要求还严,可促使该管段监理员和专监也严格监管。 (4)适当缓和了该管段施工方因现场监理人员时时处处从严要求所产生的日积月累的不满情绪。 首先,管理各层应及早预测和发现员工之间、监理组或分站之间“界面”处未明确分工的事项,在没有出现大的(扯皮)矛盾之前,及时合理分配解决之,并根据实行期间的反馈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此外,还应做到: (1)对出现工作“界面”间的“推脱拉”和扯皮情况,发现一起,就立即剖析、解决一起,不能拖。同时把同类问题一并解决,并进而举一反三至其它问题。 (2)在监理内部的各种会议上和文件中,大力倡导员工、组或分站之间“多管份外之事”。采取有效激励措施,鼓励和保护身边“多管事”的热心人,尽力改变“做事多,出问题就多,可能挨批评多,但薪金或好处却不一定多”的现象,以便逐渐使团队内部个别“见事躲”的冷漠人都变成“爱管事”的热心人。 (3)完善监理站内部各部室、分站或组整体问责制,借用外力和上级施压来促使各部室、分站或组等小团队内部的思想统一,增强凝聚力,主动协作。 唯持续如此,才能大大发扬团队协作精神,提高内部工作效率和应变能力。 我们只有更深地了解和分析他们,尤其了解违规者相互间利益链条关系,分出“阶层”,进而分化瓦解这些“监控阻力”或“违规团伙”。 施工方的技术人员、安质检人员和总工等是技术岗位职务,他们负有安质管控的责任。我们监理人员和他们在安全质量管控上目标一致。他们如果够理智,就应当坚定地站到我们监控这一边,并且应站在抵抗违规的最前沿,做好他们“前沿”的分内工作。 首先向监理机构内部各上级领导汇报,请求施压整治。总监也可以向业主、甚至安监站和质监站报告,请他们施压整治。但实际上,该项目负责人最怕的是其直接的上级领导。如果我们不怕“短期”得罪他,就可以采用婉转的或直接的方式向其直接上级领导通告现场实况,那么,现场问题的整改力度和纠正效果会更好。 各驻地监理人员应该独立地监控好自己管段内的施工。专监、监理员是岗位职务,都有各自的职责。在现场无论谁说什么,让你怎么做,你要清楚,最后现场签字并承担主要监控责任的都是你。 首要的,上级领导应该相信并支持驻地监理的工作。 这种情况,驻地监理每时每刻、每道工序和每个作业点都不得不直接面对。这种持续的“对抗”是持久战,也是消耗意志、智能、体能的消耗战。如果上级领导不相信和支持驻地监理,他们怎么进行这场持久的消耗战? 此外,现在的现场监控形势和十年前的不可类比,现在的监理人员和六年前的也不可同样看待。各监理单位应认真总结实行了十几年的“总监负责制”的经验和教训,进而改进和优化之。建议试行“总监管理下的分工负责制”或叫“总监负责下的岗位分工制”,以使“总监减负,主抓大事”“责任下担,均衡分工”。同时,强化约束,增加制衡。加大监理公司机关对各项目的管控督查力度,以规避现场监理项目的总监责任风险。 实际上,如果平常我们监理机构及各级监理人员把我们监理的各项内、外业工作做好,那么,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检查我们都不会、也不用紧张和忙乱。 根据规定和经验,我们现场监理人员应对各级的检查,应基本做到如下几点: 在思想上,我们要正确理解上级的各种检查。这些检查是上级单位部门的职责所在。这诸多检查的目的和作用与我们监理“五控两管一协调一督促”的目标相同,它可以促使我们现场各项工作的改进,我们应当欢迎。我们应借助于上级的每次检查,整治现场违规,力争使每一次检查起到应有的作用,以使自己的管段的质量和安全等方面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在态度上,应重视上级的每一次检查,并应热情主动,积极配合。 在行为上,首先,应及时或提前把监理的内业和外业工作自查自纠一遍。同时也借力施压,催促施工方消除现场的安质隐患,规范施工行为,做好环水保,完善内业资料等。 其次,检查时,我们在现场应严肃认真,不怠慢、嬉笑,严禁与施工方人员勾肩搭背,不故意隐瞒存在的问题。对现场查出的违规行为和问题不替施工方辩解,不得当场狡辩和顶撞。要主动承认存在的问题,并承诺督促施工方限期整改、回复闭合。 另外,对不同的上级检查,其各有着重点,我们在应对方面也应有所区别。 对我们监理机构的内部的各种检查,应认真,确保每一次检查都起到纠正现场违规和提高现场管控水平的作用。同时,作为驻地监理应自觉上报自己管段所存在的安质“顽症”,让自己以外的力量来向施工方施压,迫使自己管区的违规行为收敛。 根据现场监理实践,一再证明:“抓大放小”的提法,若用于“五控两管一协调一督促”其中之“安全”和“质量”方面,实在不妥。尤其,在当今高度重视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形势下,以监控施工质量和安全为“天职”的监理机构,更不应提倡之。 实际上,我们现场监理人员在日常安质管控工作中,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大事”可抓!我们把所有的重要工程、关键工序具体分解细化开来——都是“小事”。很显然,这些“小事”都直接影响到现场施工的“大事”。 所以,我们应该提倡:“重视‘小的’不放宽,抓住‘大的’不放松。”即“重小抓大”。 监控手段和要点:“注重预控,加强程控,严格验收。” 既然一些问题我们可以预见其不良后果,我们为什么不能超前谋定、未雨绸缪,在萌芽状态、在过程中就予以彻底消除,而非要等到事故出现再无端耗费大量声誉成本、人力成本、物力成本去补救呢?更何况有些事故一旦发生,根本就无法弥补,想后悔都来不及。 如果我们在进行质量安全监控的过程中,盯紧每一个环节,把好每一个关口,控好每一道工序,用合格的工序质量保证合格的工程质量,用工序的安全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安全隐患在萌芽初期就得到有效遏制和纠正,事故就能消于无形。最后验收时我们就不会后悔。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对监理单位在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做了相应的规定。建设部印发的《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中,依据《条例》的规定,对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了详细阐释,要求我们监理机构: 该审查的一定要审查——核签盖章,手续齐全; 该检查的一定要检查——巡视检查,留下书面、影像资料,及时归档保存; 该停工的一定要停工——严重隐患,及时下发暂停令,并确认签收; 该报告的一定要报告——出了事故,第一时间、毫不犹豫按照程序报告。同时,立即启动现场应急预案。 要求我们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业主)”或 “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这样,政府主管部门在处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事故时,对监理单位,主要是看其是否履行了《条例》规定的职责。 所以,我们所有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理解该《条例》和《若干意见》,尽到各自的安全职责。 我们现场监理查出一般性问题,应当场指出并要求纠正,如果施工方推拖不予整改,现场监理应立即按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人根据问题严重程度,立即做出必要反应,下通知,指令返工,开现场会,要求其写出情况汇报,“四不放过”,从重“整治”,并举一反三至各个作业面。现场监理机构只要树起基层现场监理威信,也就树起了规范和程序的权威。现场违规行为才能达到有效控制。 若现场不幸发生了安全和质量事故,现场监理必须按公司和监理站的规定立即上报。监理机构的任何人都不得隐瞒不报,必须在1小时之内电告公司,并按规定时间和程序上报业主、安质监部门来处理。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应主动配合和协助上级调查组工作。如果查出我们监理机构存在过错、失职和渎职行为,我们应主动承担我们应该承担的监理责任。做好善后工作,并引以为戒。 我们现场监理不能只是监工。在当前施工单位整体综合素质不高情况下,我们监理工作也要人性化,要做到“以监为主,监帮结合”,以提高现场施工人员的技术和管理水平。我们监理人员日常巡查、检查和旁站监理工作,使得我们随时随地都要和施工人员打交道。在重要安质等问题上我们必须坚持原则,不讲任何情面,该整改的整改,该返工的返工。但在其它方面,监理人员有能力帮忙的话,应当真心实意、耐心细致地帮助。超前预控,及时提醒,以防患于未然;出出点子,想想办法,提提合理建议,改进施工措施。对其报来的申请文件及时给予答复,计量支付尽快给予审核。 在工程进度控制上,监理人员除了根据施工合同工期要求严格进行进度控制外,还应和施工单位各主要负责人多沟通多协调,发现进度偏差及时要求其调整作业速度。必要时可以利用监理自身技术知识建议其调整各工种交叉流水作业,以最大可能地缩短工种施工间歇,从而达到按计划完成任务的目的。 只要施工方按规范和程序施工,只要服从和尊重监理,我们可以在方案优化、工艺改进等各方面给其适当“帮助”,对其年轻的技术人员给予适当“师带徒”。但要有度,牢记以监为主。所谓的“大差不差”,不按图纸施工、偷工减料的“帮带”,应严格制止。 如果“吃喝卡拿”了,我们与施工方的关系就庸俗了,我们就很难监控(收拾)住施工方了。所以,为了自己的管区现场可控,我们应自觉约束住自己的嘴和手,洁身自好,与施工方保持距离。尤其必须与包工队保持距离。我们有的监理至今没有单独和包工队的人员一起出去过。当“盛情难却”,万不得已时,也要叫上我们监理人员和施工方的有关人员一起去。这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 我们监理人员站在“挑毛病”的立场去看待施工单位本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把这种“挑毛病”的立场转变为“戴有色眼睛看问题”,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我们监理只有既能从“本位”上看问题,又能进行“换位思考”,才能促进自身工作能力的提高,带动监控手段的不断改进。 在现场,查出了存在的安质问题,一些人首先想到的不是立即承认并尽快纠正,而是马上找各种理由极力护短。尤其在当时,当着违规者的面一次次辩解。接着就是用电话和其它方式,一级级地频繁地或明或暗地进行这消耗心力、精力、体力的“口水仗”。 违规者很聪明,立即就看出了“缝隙”,见风使舵,马上就分出敌我,也接上火了,并加强了火力!尤其,有些管技术、安全和质量的人,在当时不说话也就罢了,而是,也站在监理的对立面和违规者联手,去辩解甚至狡辩。有些管现场的人呢?更是如此! 我们监理人员应了解此情况,自觉抱成团,和施工方守底线的管理者联手,并相互支持呼应,来一起整治现场违规。 毫不讳言,我们现场监理常常不得不面对各种酒场应酬。多数酒场是:“始于礼,卒于乱”。常见起哄、耍酒疯、口无遮拦、酗酒,甚至被灌倒或送进医院。轻者头脑昏昏影响工作几天,重者病倒或永不睁眼。真是乐极生悲!不加掌控的酒场,往往费时费神费金钱,还伤身体伤情感,与其请客的初衷相反。或有人不怀善意,会使得不清醒者迷迷糊糊进入圈套,到醒悟时后悔莫及。也会出现出丑抹黑状况,使得监理威信受损。 有何妥当办法应对吗? 首先,我们应看穿酒场本质,并约束自己少参加。当不得不参加时,应时刻清醒,保护自己是第一位的,没必要加重身体的“三高一肝”(高血脂、高血糖、高血压和脂肪肝)。建议喝酒前应“总瓶限量”,即少开酒瓶。酒席间每个人应尽量做到不起哄不发难。如果有人酗酒应善意劝说。应提倡“倒酒要浅,多敬少喝”;有酒量者应照顾酒量小者;多多交谈,并及时结束。整个酒场应“急慢有度”并始终用理智掌控,已达到融洽和圆满。 关系太密切了,缺点、弱点一览无余,彼此间就会轻视感大于尊重感。同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是利于长久相处的。在一起时,努力做到:有事谈事,闲事少谈;“东长西短”,克制免谈。若自控不住,尽量用含蓄语言。 从辩证法角度考虑,我们应该容忍对自己“不好”的同事存在。他可以促使你努力克服懒惰而进步,也可使你在某些方面不过度张狂、放肆而守规矩。 我们,如果没有外在的压力,凭我们的自觉性和定力,很难克服我们自身的弱点和惰性而不断进步。“黄金棒下出好人!”无外在的压力,人进步很难!每天有一个外人,用督促的“鞭子”不时地“抽打”我们的惰性,迫使我们不断地进步,我们应当感到庆幸。不给你好脸的人,其实给了你好心! 我们要珍惜监理工作机会。“今日工作不努力,明日努力找工作。”尤其年轻人不可以贪玩,游戏每一天。 根据现状我们有必要规范非监理工作状态,使其更好地为正常工作状态服务。 要努力培养好的生活习惯,改正不良习惯。如酗酒,成半夜地打麻将或上网,迟睡晚起,不吃早饭,不爱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