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方法是: 1.现场记录。 2.发布文件。 3.旁站监理。 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和监理工作需要,在施工现场对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作业实施连续性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和记录。 4.巡视检查。 5.跟踪检测。监理机构对承包人在质量检测中的取样和送样进行监督。跟踪检测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平行检测。在承包人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质量自检的同时,监理机构按照监理合同约定独立进行抽样检测,核验承包人的检测结果。平行检测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7.协调。 二、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制度 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的主要工作制度有: 工程质量报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或复核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三、水利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人员的要求 1.有关水利工程监理单位的基本要求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分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四个专业。其中,水利工程施工监理、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两个等级,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暂不分级。 2.有关水利工程监理人员的基本耍求 1)监理人员分类及专业划分 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当具有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还应当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取得 监理工程师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3个专业。 3.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的义务。 监理工程师应按照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实施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 监理员应按照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1.检查开工前由发包人准备的施工条件情况 2.检查开工前承包人的施工准备情况 3.监理机构应参加、主持或与发包人联合主持召开设计交底会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文件的技术交底。 4.施工图纸的核查与签发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施工所需的施工图纸,应经监理机构核查并签发后,承包人方可用于施工。 (2)经核查的施工图纸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并加盖监理机构章。 5.参与发包人组织的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 二、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的基本内容 1.开工条件的控制 包括签发开工通知、分部工程开工、单元工程开工、混凝土浇筑开仓。 2.工程质量控制 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最少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 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10%。 水力发电工程施工监理的工作方法和制度 根据《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2012,监理工程师必须遵守“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职业准则,在维护发包人利益的同时,也要维护承包人的合法权益。 监理协调会议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经常工地会议)、专题会议。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联合主持召开,邀请承建单位的授权代表和设计方代表参加,必要时也可邀请主要分包单位代表参加。 监理例会由监理机构组织与主持,定期召开,以研究工程施工中出现的包括安全、进度、质量及合同商务等问题的会议。 对于技术方面或合同商务方面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采用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研究和解决。 一、水力发电工程监理质量控制的内容 根据《水电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DL/T 5111-2012,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开工前质量控制工作、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工程质量检验、施工质量事故处理等。 2.工程项目划分及开工申报 工程开工申报及施工质量检查,一般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 分项工程、单元工程四级进行划分。 3.工程质量检验 工程质量检验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元工程三级进行。必需时,还应增加对重要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检验。 二、水力发电工程监理合同商务管理的内容 1.工程变更 (1)工程变更指令由发包人或发包人授权监理机构审查、批准后发出。 (3)工程变更的分类。工程变更依据其性质与对工程项目的影响程度,分为重大工程变更、较大工程变更、一般工程变更、常规设计变更四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