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总工程量:砂卵石开挖25万m3,砂卵石回填0.71万m3,砼凿除和硬化1.26万m3,堤身砌筑0.74万m3,植生块铺设3.24万㎡。
2监理规划
2.1、监理组织机构的设置原则
以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为原则,派出符合业主要求的、与本工程特点相适应的精干、高效的监理队伍进驻施工现场,公正、独立、科学地履行监理职责。
2.1.1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代表监理单位全面负责履行建设监理合同中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义务,负责其组织领导工作;
(2)确定现场监理的组织机构,组织制订、批准并颁布实施监理机构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各级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聘用、协调、检查和考核各级监理人员工作;
(3)根据业主要求,参加评标、工程施工合同谈判和合同文件审定;
(4)批准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修改的施工方案;批准施工单位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及对设计的一般修改建议(涉及设计方案及主要结构改变的设计修改需报业主审定,涉及规范修改等重大设计原则问题报业主及其咨询专家解决);
(5)向施工单位发布工程开工令及停工、复工指令;
(6)在授权范围内根据监理工作的需要向施工单位签发有关指令。指示、通知、函件;
(7)组织解决工程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纠正下属监理工程师的错误决定;
(8)批准承包商的施工进度总计划和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批准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报告及工艺试验报告;
(9)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对滞后于计划工期的工程,向施工单位发出警告并督促其采取措施或调整施工计划;
(10)对严重滞后于计划工期且位于关键路线上的工序及时向业主汇报,并建议采用能使工序按预期工期完工的措施;
(11)负责监督、检查工程质量,并根据合同奖惩条款建议业主对施工单位进行奖惩;
(12)按合同文件严格控制施工质量,批准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及各种材料的来源、试验报告及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决定额外的试验项目;
(13)组织制定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控制措施并监督项目或专业工程师进行检查;
(14)审核施工单位的试验设备、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审批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质量检查机构;
(15)为保证工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有权下达指令暂时停止施工,有权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是否有效;
(16)协助业主向施工单位提出增补的合同外工程项目,处理工程合同的变更、争议及索赔;
(17)掌握与控制施工中可能产生的各种索赔以减少损失,向业主提供所有索赔和争议事实的监理记录、证明材料和分析资料,并提出建议性意见,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延期和索赔申请的期限和计算提出审核意见;
(18)审核、签署承包人的中间计量支付证书和最终支付证书,提出意见后报业主;
(19)主持分项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验收,签发分项分部工程的中间交工证书;
(20)负责确认竣工图纸是否与实际相符性和竣工资料的正确性;决定额外试验与检查;
(21)当施工单位有违约行为时证明其违约事实;
(22)对不符合合同、规范、施工图纸要求的工序,指令施工单位返工,情节严重及关键工序下达停工令,紧急情况下可指令暂停施工,对工序质量事故进行初步调查、分析,并及时向业主汇报;
(23)在需要时决定采用计日工支付的施工活动,并报业主备案;
(24)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商的资质、分包合同及分包项目类别、数量,提出意见报请业主批准;
(25)对承包人中任何行为不端,在履行职责中不能胜任或玩忽职守的现场人员,可要求撤换直至驱逐出现场;
(26)审查施工单位的交工报告,参加各分项分部工程的交工验收,组织编写分部工程的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27)主持召开有业主、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参加的工程协调会议,参加业主方的总调度会。主持召开每月/周的常规工地会议,研究和解决合同执行中的各种问题,发布会议记录;
(28)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呈报工程管理方面的书面建议及有关专题报告;
(29)负责向业主提交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报告,参加工程监理项目的初验和竣工验收;
(30)总监理工程师在具体工作中,重点要抓好监理内部管理、工程合同的综合管理。各方关系的协调。总监理工程师在处理各种问题时必须行使职权并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