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土地整理项目监理月报,共6页。
1、前期资料报监理部报审、报批。
2、该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需要用的砂浆、混凝土等实验配合比,须限在五个工作日内提交监理部,须严格按照该实验配合比执行。
3、原材料(水泥、砖、条石、片石、碎石等)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及监理见证取样的复检报告,未检测合格前,禁止用于该项目施工中。
4、安全警示标志、标牌施工现场处理措施不规范。
5、临时用电:施工用电未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及临时用电规范操作,须用五芯铜芯线;电源线在超出35米,须配备便携式配电箱。
6、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对有或有可能出现安全隐患的部位,要派专业安全员驻现场并做好巡视记录,并做好安全警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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