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主要特点:本工程属于修理工程;原外墙增加外墙涂料,原有旧窗均改为广东:“福星”牌铝合金窗;原有木门均改为成品进户门;
内墙原局部空鼓面均铲除,并采用1:3水泥粉刷修补,披灰三度;一层地面按设计图纸要求为抛光砖面层,二层以上办公室为强化复合地板,屋面3厚SBS防水铺贴。
二、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及监理设施
根据本工程特点及业主方要求,本监理公司派出以吴华忠为总监理工程师,周海军及徐福清为监理员的项目监理机构,对工程的施工阶段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理控制,确保了工程的质量;在实施期间,本监理公司根据工程需要,投入了一定数量的监理设施,如:靠尺一付,线锤1个,卷尺(5-7米)各一把;在总监理工程师的带领下,根据有关建筑法律、法规、施工、监理规范,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相关设计文件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进行全过程的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