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行检验”的实施由项目监理机构进行,依据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设计文件对被检验项目自行作出判断的检查验收。
2、开工前,监理机构应会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制定“平行检验”方案并明确实施的范围、程序。
3、对高层(小高层)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应当配备激光测距仪、回弹仪、砼保护层测定仪、数显卡尺、绝缘电阻测试仪、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专用检测工具,其它检测仪工具的配备须满足工程建设的要求。
4、“平行检验”必须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向监理机构报验,由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承包单位报验自检的结果进行现场复验(即“平行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