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一般规定
1、旁站监理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在旁站点施工前落实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做好旁站方案的技术交底;
2、旁站监理人员配备到位,人员职责分工清晰,对施工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3、旁站监理应配备合格的检验、检测工具,测量手段科学先进,测量数据真实可信;
4、旁站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责令承包商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停工的指令;
6、在旁站监理发现问题或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停工的指令时,旁站监理人员应指令承包商积极采取应急措施,避免对工程质量影响的扩大,协助承包商及时消除质量隐患争取尽早复工。
五、旁站内容
旁站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是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情况,试验与检验情况,设备、材料的使用情况、质量保证体系运作情况等,实行全过程、全方面的现场跟班监督,确保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质量。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是否到位,劳动力组织能否符合施工要求。
2、核查施工机械、施工材料的准备情况,检查施工机械的完好性及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3、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满足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要求。
4、检查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
5、检查施工中的试验方法是否合理,对试验数据准确性进行确认。
6、检查用于施工的原材料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报告和外观质量检查,对有试验要求的原材料核查试验报告。
7、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其提交施工方案组织施工,施工顺序和施工方法是否符合工艺和施工规范的要求。
8、核查用于施工的试验、检验、测量仪器的检验合格证和确认其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