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旁站监理的范围
(1)项目监理部应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关键部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旁站监理。
(2)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首件样板间施工以及重要施工过程均须实施旁站监理。(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处理过程也须实施旁站监理。
三、旁站巡视监理的内容:
(1)、检查操作人员配置情况、机具设备准备及完好情况;
(2)检查上道工序报验情况;
(3)计量设备是否准确、现场使用的配合比与设计是否一致;
(4)原材料准备情况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5)根据具体情况不定期的抽查混凝土坍落度;
(6)按规定批次见证制作混凝土试块;
(7)检查混凝土浇筑顺序是否与施工方案相符;
(8)旁站监督混凝土浇筑,振捣。
四、旁站监理的基本工作要求
(1)现场配备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
(2)监理单位督促施工单位落实现场质保体第。旁站监理前应检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全面履行现场质量管理责任;旁站时应检查施工单位的有关现场管理人员、质检人员是否在岗。
(3)旁站监理作为质量控制手段之一,必须与巡视、平行检验等方法综合运用。
(4)旁站监理全过程必须有记录可追溯。
(5)发现违反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发生时,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制止并督促整改。发现施工质量隐患问题,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五、明确监理人员质量控制资料签认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