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旁站监理的程序
(1)、对旁站监理人员进行旁站交底、配备旁站监理设施。(2)、对施工单位人员、机械、材料、施工方案、安全措施及上一道工序质量报验等进行检查。
(3)、具备旁站监理条件时,旁站监理人员应按照旁站监理内容实施旁站监理工作,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4)、旁站监理过程中,旁站监理人员发现施工质量和安全隐患时,应及时上报。
(5)、旁站结束后,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
5.2、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若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旁站监理人员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3)、检查现场建筑材料、建筑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对须进行复验的材料、配件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取样,送具有资格的第三方复验。
(4)、对砼的浇捣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砼试块是否在现场取样、是否按要求进行重量计量、塌落度是否按规定进行试验等。
(5)、对防水施工的细部处理是否符合要求。
(6)、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