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站监理要求
1.旁站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
2.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二十四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
3.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4.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6.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整理并存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