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旁站监理基本要求
为了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重要部位及关键工序的质量管理,保证工程的质量,严格执行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关于《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通知等有关文件、规范、法规、标准以及合同文件,必须对重要部位实施旁站监理。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是进行质量监理的有效措施之一,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使质量问题解决在初发时间,使得预防控制与平时过程检查相结合,能对整个工程重要部位及关键工序质量处于受控状态,确保工程重要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
旁站监理的基本要求是:
(1)关键部位工序是监理对重要部位或关键部位工程质量控制的最小单位,关键工序质量是总体质量的基础,抓住工序质量这个环节,是监理工作的核心。
关键工序施工前,施工方应按建设部建市(2002)189号文规定,提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现场监理机构,以便监理机构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