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旁站监理人员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旁站监理的实施:
1)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5、旁站监理记录,按表B10表—格式要求填写。
发现的质量问题填入监理检查记录B8表作为旁站记录的副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