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二)旁站监理依据和范围
旁站监理依据:
1、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本工程承包合同;
2、业主与监理公司签订的本工程施工监理合同;
3、正式的工程项目勘测资料、设计图纸和其它有关文件;
4、国家、地方现行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及施工验收规范;
5、建设部《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条件》、《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的相应内容。
旁站监理范围:根据本工程的结构特点及施工内容,确定施工监理旁站的范围包括:土方工程、地下室后浇带及防水混凝土浇筑、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主体结构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
(三)、旁站监理程序
1、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开工前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并报公司审批,明确旁站的范围和内容,同时送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一份。
2、施工单位根据项目监理部制定的施工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的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项目监理部按通知时间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方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方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旁站监理人员应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方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旁站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1、土方工程
(1)土方开挖应分层分段进行,边开挖边支护,上层土体边坡喷锚达到强度后,方可进行下层土体的开挖。
(2)严格控制基坑边坡坡度,机械挖土后留30cm采用人工修土至设计标高。
(3)基坑四周10m范围内地面荷载不得大于15K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