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旁站监理的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监理部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总监理部进行旁站监理。
2、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单位的旁站通知,安排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
3、监理人员在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时,到现场实施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监理人员如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总监报告,由总监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旁站监理的施工内容完成后,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质监员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总监凭旁站记录对相应工序进行验收签认。
四、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