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6、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四、旁站监理项目
旁站项目见附表“工程旁站监理项目表”。
五、现场旁站项目的管理
1、按本旁站管理办法的旁站项目规定,合理安排旁站人员;
2、在规定旁站的工序项目施工时,旁站人员必须到位,承包人必须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到场,旁站监理人员未到场,承包人不得擅自施工。
3、旁站人员应按旁站管理要求,认真旁站并填写旁站记录。
六、旁站监理内容
1、检查承包商该施工项目、施工工艺是否符合已批准的施工方案;
2、检查承包商现场责任人、管理人员、试验人员是否到位,操作人员的配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3、检查所用的材料、设备是否与所批准材料、方案相符;
4、检查施工条件是否满足和保证施工要求;
5、处理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承包商应对监理工程师在旁站过程中指出的问题立即进行纠正。否则,监理工程师有权现场口头暂停承包商该部位的施工,并事后以书面形式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