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旁站监理的范围
1、工程施工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监督。
2、工程检验及试验过程。3、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过程。4、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试验及重要施工过程。5、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严重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
6、旁站部位:基础工程方面,预应力管桩,回填土施工,基础混凝土及后浇带的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主体结构工程方面,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水电消防工程方面,消防管道压力试验,接地极的测试,通水通球通电试验、系统调试;保温节能等。
四、旁站监理的工作目标
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按照《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的要求,编制旁站监理细则,开展旁站监理工作,使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旁站记录应及时、真实、完整,具有可追溯性。
五、旁站监理的程序
1、项目监理组根据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和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旁站监理方案。
2、施工单位项目部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通知现场监理部,由监理部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3、旁站监理实施前,总监理工程师对旁站监理的进行检查和技术交底,明确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工作范围和控制点以及工作方法。
4、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标准行为的,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旁站监理人员如实、准确的作好旁站监理记录,做好具有可追溯性的旁站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