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该分项工程施工应具备条件:
1.被回填的构筑物和建筑物的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的管线铺设必须经过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工程。2.外部防腐和防水分项等工程施工完毕,经验收并确认为合格工程。
三、旁站监理程序、内容:
1.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回填土工程的技术交底,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是否到位,施工过程是否按技术交底操作。
2.基底标高符合规范要求(包括检查基底的垃圾、草皮、树根、积水、淤泥、杂物是否清除,耕植土、松土是否夯实,标高偏差参照规范表6.3.4的规定)。
3.检查填方土料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填土土料中不得含有大于50CM直径的土块,不应有较多的干土块。
4.检查填方施工过程中分层厚度,做法是否满足要求(参照规范表6.3.3的规定,辗压速度不易过快——用经验控制)。
5.表面平整度应符合规范要求(参照规范表6.3.4的规定)。
6.分层压实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按规定方法取样,试验测量,检查测试记录(一般用环刀法,主要是检查填方密实后的干密度)。
7.回填质量不符要求时,向总监或总监代表及时提出,按“三不放过”原则下停工令,进行质量整改。
四、监理资料:
1.回填土前,检查所有有关结构和管线隐蔽工程是否已做好验收记录。
2.在监理日记中描述巡视大致情况。
3.在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应填写《旁站监理记录表》(施工方质检员与旁站监视人员共同签字,以每幢楼填写1份为宜。
4.在回填土施工过程中,应签署《土方回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以约定的验收批数量为准,一批填一张,代号为01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