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旁站工作流程及要求
3.1、监理项目部在电气工程开工前编制旁站监理方案,明确旁站部位、流程并向施工项目部交底。
3.2、施工项目部应在相应部位开始施工24H之前书面向监理项目部申报,以便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在约定时间之内到达施工现场进行旁站监理。
3.3、收到施工项目部的旁站申报报告后,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检查确认是否已具备施工条件。检查内容如下:
(1)、上道工序及其他专业在该部位的工程是否已确认合格。
(2)、施工方案是否已经监理批准。
(3)、施工设备、人员、材料等是否到位。
(4)、安全设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5)、是否有影响的其他因素。
在以上条件均满足合格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确认后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3.4胖站前监理人员应充分了解和掌握施工所用材料、设备的质量情况以及施工图纸、设计要求、标准、规范等。
3.5旁站监理工作主要由现场监理员进行,监理员执行旁站前,专业监理工程师向其交底,明确交代旁站项目范围、质量标准、注意事项及突发事件处置要点,并配备必要的监理设施。
3.6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7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应责令其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