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旁站监理范围:
本工程监理范围为施工阶段监理,本旁站方案对工程施工阶段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质量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及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试行),本工程具体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如下:
1.基础工程方面:土方回填、桩基工程、基础结构混凝土。2.主体结构方面:梁、柱节点钢板隐蔽过程,砼浇筑,防水细部处理,地坪砼,墙体。
三、旁站监理程序:
施工单位根据本旁站监理方案,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单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本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接通知后安排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四、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1.旁站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2.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的到岗情况,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3.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情况。
4.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检。
5.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6.做好见证取样工作。
7.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8.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过程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9.凡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的文件上签字。
10.做好监理记录存档备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