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旁站监理程序
1、上述实施旁站监理的各分项工程,承包单位应提前24小时向项目监理部申报施工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准备工作就绪后签认申请表并安排好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
2、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3、应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六、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等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中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出厂质量证明、质量检验报告,督促施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必要的复验。
4、做好旁站记录(见“旁站记录表”)和监理日记,并保存好旁站监理原始资料。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质检人员应在旁站记录上签字,未经签字,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5、旁站监理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改正;发现施工活动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采取必要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