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房建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要求的内容,根据目前房建工程主要分部分项工程,分别按现行规范标准并参考其他有关资料特制定本工程监理旁站方案:
实施旁站监理的要求
1、项目监理部应在旁站监理范围内,结合自身项目的特点,确定每个项目旁站监理的具体实施内容。对未实施旁站监理的工序或环节,应按平行检验或巡视的形式做好监理工作。
2、项目监理部应结合本工程项目特点、难点,明确目标、提出方法、措施,编制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旁站监理方案。
3、要求施工承包商按《旁站监理方案》,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 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由项目监理部总监安排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同时要求施工承包商必须安排施工技术人员现场跟班指挥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