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旁站监理范围和内容:厂房基础工程的混凝土灌注桩和杯型基础混凝土浇筑;厂房主体结构工程的柱、屋架、吊车梁混凝土浇筑,柱、屋架、吊车梁、屋面板吊装,钢支撑安装。2、旁站监理程序:监理单位制定旁站监理方案,并送施工单位;施工单位在需要实施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监理机构,监理机构安排旁站人员按旁站监理方案实施监理。3、旁站监理人员主要职责有: ⑴ 检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的上岗证和到岗情况;⑵ 检查机械、材料准备情况;⑶ 检查旁站部位、工序有否执行强制性标准和施工方案;⑷ 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测报告,监督施工单位的检验或委托第三方复验。4、旁站人员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时,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处理;5、凡旁站监理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