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蔽工程验收制度:
1、隐蔽项目是指为下道工序施工所隐蔽的工程项目,在隐蔽前必须进行隐蔽检查。检查意见应具体、明确,检查手续应及时办理,不得后补,需复验的要办理复验手续,填写复验日期并由复验人做出结论。
2、一般部位:由技术员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由项目工程部组织,质检部主持、质检员参加,经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办理验收手续登记归档,移交资料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
3、重要部位:重要部位的隐蔽工程验收是在项目经理部隐蔽验收合格后,由质检部联系建设(或监理)单位约请设计人员,进行鉴定验收或确定处理方案,并办理验收手续,并登记归档移交资料员纳入竣工技术档案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