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说明
1.本标准与河北建设厅颁发的 2008 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 《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 、 《 《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2.本标准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招标工程标底,投标报价、确定工程合同价、拨付工 程价款、办理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和基础。 3.本标准中的企业管理费和利润费用标准是按照社会平均水平测定的,编制最高限价和标底 时,按本标准计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可根据本企业管理水平和工程实际参考本标准计取。 规费 4.规费 规费不参与投标报价竞争,在工程计价工程中按本标准规定计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