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说明是对本规范的正文相关条文的说明和解释,其目的是帮助社会正确理解、掌握和执行本规范,其法律效力与本规范的正文是相当的。
宏观上: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
微观上:不论采用任何计价方式的建设项目,除工程量清单专门性条文规定外,均应执行本规范的有关条文(见本规范条文说明第1.0.4条)。具体有: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条款。
建设工程,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和矿山工程等专业。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审、投标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以及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