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为:
A——建筑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工程;
B——装饰装修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C——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D——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E——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T——措施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非工程实体的措施项目;
U——其他项目: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其他项目;
V——规费: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规费;
W——税金: 适用于与A、B、C、D、E工程项目相配套的税金;
X——附录1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单价;
Y——附录2 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适用于与A、B、C、D、E相配套的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