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耗量标准作用: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的、招标标底,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编制建筑工程概算定额(指标)、估算指标的基础。编制企业、投标报价的参考。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消耗量标准是根据正常施工条件和目前多数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消耗量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际消耗量与消耗量标准将有差异,经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批准,可以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