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拆除原管道挖土部分,挖土深度为2.6米,沟槽需要放坡,预算书中的工程量为不放坡的量,比实际少。答:(根据现场情况已综合考虑)
2、 主管道部分挖沟槽的土质类别不对,根据地质勘察报告,按照定额的土质类别划分应为普坚石,并不是预算书中所描述的四类土及松石。答:(见调整预算)
3、 过路管破碎路面部分工程量不对,船厂路为双向车道,中间有隔离带,所以宽度应该是预算书中的两倍;另外路面厚度在答疑中写的是“管道过路处需破除已施工完毕道路稳定层,厚度为两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层,一层水泥稳定沙砾”,应该为54cm厚,预算书中按照36cm进项。答:经复核工程量准确(见调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