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课件为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培训课件,124页。
2.3施工环保费是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采取预防和消除环境污染措施所需的使用
2.4临时道路(包括便道、便桥、便涵码头)是承包人为实施与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修建的设施,包括工程竣工后的拆除与恢复。
2.5临时用地 费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临时占用土地的租用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自费负责恢复到原来的状况,不另行计量。
2.6临时供电设施、电讯设施费是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临时电力、电讯设施的架设与拆除的费用,不包括使用费。
2.7承包人的驻地建设费是指承包人为工程建设必须临时修建的承包人住房办公房、加工车间、仓库、试验室和必要的供水、卫生、消防设施所需的费用,其中包括拆除与恢复到原来的自然状况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