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管理
1、 现场签证必须一事一单,并附简图,项目名称、原因、编号、工程量计算式,有关各方签章和签证时间等。若被确认为违反招标书、合同书或预算取费原则的,予以废除。
2、 无论施工单位依据现场签证单所编制的预算还是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进行审核,要求注意签证单上的内容与设计图纸、定额中所包含的内容是否有重复之处,有了重复项目内容必须予以剔除,因为有些工作内容虽然没有在图纸上反映,但含在定额之中。
3、 包工包料工程,所有材料均为乙供。针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甲方指定价格以及甲方供应材料的情况,作如下规定:
⑴、甲方供应材料时,项目技术部填写工程量签证单,写清使用部门、工号、材料数量,采供部确认相应的材料价格后递交预算组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⑵、甲方指定价格的材料在结算时一律以甲方确认的价格进行计算,只计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