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定额共设五章849个子目,主要包括:第一章绿化工程,共352个子目;第二章园路、园桥工程,共118个子目;第三章园林景观工程,共100个子目:第四章通用工程,共185个子目;第五章措施项目,共94个子目。
(1)本定额是根据国家劳动定额,在《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05版)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科学合理、简明实用的原则编制而成。
(2)本定额是以《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为指导,以国家和有关专业部门发布的现行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为依据,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和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